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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解讀“推進醫療救助對象資訊共用”政策措施

2024-11-08 08:46

來源:央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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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近期國家醫保局辦公室、民政部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醫療救助對象資訊共用工作的通知》(醫保辦函〔2024〕99號,以下簡稱《通知》)。現解讀如下:

一、《通知》出臺背景

黨中央高度重視困難群眾醫療救助工作,要求按救助對象類別及時精準實施救助保障。在充分肯定工作成效的同時,也客觀認識到工作中存在一些短板不足。為推進解決部門間資訊共用不及時、影響困難群眾救助資金撥付結算的問題,精準落實醫療救助政策,切實減輕困難群眾和重特大疾病患者家庭醫療費用負擔,提高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特完善有關政策措施。

二、《通知》主要框架

《通知》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針對部門間資訊共用不及時導致困難群眾享受待遇滯後、基礎資訊不準確造成困難群眾待遇難確認、數據共用的方式和規則有待完善、各地醫療救助待遇起效時限規定待統一等問題,聚焦“建機制、聚合力、補短板”,對加強工作管理、規範待遇時限、健全共用機制、明確部門責任、強化資訊品質、促進工作銜接等提出了具體要求。

三、《通知》的主要舉措

《通知》從6方面提出工作措施:

一是加強醫療救助資訊共用管理。明確部門間開展資訊共用的具體內容。明確資訊共用操作層級。

二是規範醫療救助待遇享受時限。明確動態調增或調減醫療救助對象均從身份調整之日次月起享受或停止醫療救助待遇,因時間差未享受待遇的,可手工結算。

三是健全資訊共用工作機制。提出各地逐級建立健全部門間資訊共用工作機制,明確要求尚未建立資訊共用機制的地區,要在2024年年底前建立覆蓋有關部門的醫療救助對象資訊共用機制。

四是落實資訊共用責任。明確省級有關部門對本省醫療救助對象資訊工作負總責。要求嚴格執行資訊保密制度,加強對共用資訊的安全管理。

五是強化基礎資訊監測及核驗。要求各部門加強對基礎資訊共用運作情況監測,提升基礎資訊品質,可探索建立多源數據交叉驗證機制。

六是做好資訊共用工作銜接。資訊共用方式上,提出各地因地制宜以手工、資訊化等多種適宜方式實時或者定期共用數據。資訊共用頻次上,提出原則上每月不低於1次。

【責任編輯:蔡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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