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水縣:嚴管電動自行車品質 保障群眾出行安全
為維護電動自行車經營市場秩序,督促經營者切實履行好電動自行車産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保障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充電器等零配件産品品質安全。近段時間以來,鄰水縣市場監管局廣安高新區市場監管所嚴把“三關”,即品質“安全關”、流通“銷售關”和主體“責任關”,積極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行動,防範電動自行車品質安全風險,為群眾安全出行保駕護航。
在鄰水縣市場監管局廣安高新區市場監管所管轄的電動自行車售賣點,執法人員深入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開展品質安全監督檢查,重點查看經營的電動自行車是否具備産品品質合格證明、3C 認證報告,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經營戶是否存在虛假宣傳、私自改(加)裝、改變車輛的出廠性能參數和外觀以及在售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國家標準。
此外,執法人員還積極向經營主體宣講《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強制性産品認證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他們牢固樹立電動自行車産品品質安全主體責任意識,嚴格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對本店銷售的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充電器、頭盔等産品品質負責。
通過此次專項檢查行動,凈化了電動自行車的銷售市場,保證了電動自行車的銷售品質。截至目前,該所已出動執法人員 20人次,檢查電動自行車經營企業4家,對1家銷售不合格電動自行車的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李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