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App入校堅持“選必嚴審” 不得與學分和成績掛鉤
近日,北京市教育委員會發佈《北京市教育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備案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明確教育App入校堅持“選必嚴審”原則,不得向學生和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與學分和成績掛鉤。
《細則》要求,各區教委、市屬高校和直屬單位要堅持“非必要、不選用”原則,從嚴選用,控制數量。擬選用的教育App必須經教育部教育移動網際網路應用程式備案管理平臺審核備案,凡未通過教育部備案的,一律不得選用。自主開發、自主選用和上級部門要求使用的教育App均需進行使用者備案。
《細則》強調:
選用的教育App所提供的內容不得有消極資訊、不良資訊,不得出現遊戲連結和廣告等;
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借家委會名義組織家長購買;
不得要求家長直接與相關企業對接,變相強制購買;
不得統一組織免費試用等誘導家長和學生購買;
不得發佈與教育教學無關的資訊;不得與學分、成績和評優評先掛鉤等。
同時,對要求統一使用和大範圍採集個人資訊的教育App,應在履行審查程式的基礎上,充分徵求用戶意見;使用採集人臉等個人生物識別資訊的教育App,還應組織科學性、倫理性、安全性論證。
《細則》還明確了監管制度。北京市教委對全市教育App備案情況進行檢查;在官方網站建立公示專欄,每半年動態公佈教育App黑白名單;及時公示核驗通過的教育App及其提供者,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限期整改,對逾期未整改或拒不整改列入黑名單的,聯合相關部門進行查處。
北京市各區教委、市屬高校、直屬單位要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制度和機制,明確責任部門,落實責任人,定期開展教育App檢查和日常監測,發現應備案未備案、超標超範圍使用、違規收費、虛假違法廣告、資訊洩露等違法違規情況,按照有關規定處理。向社會公佈熱線電話,及時受理有關師生、家長對教育App問題線索的反饋。
(總臺央視記者 韓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