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如何更好保障?權威解讀
新經濟時代,龐大的外賣員、網約車司機等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權益保障一直備受關注,在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的《關於深化産業工人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也專門對做好這部分特殊群體的維權服務工作做出了部署。其中,第一條就是研究推動新就業形態領域立法。
全國總工會權益保障部集體合同處處長 殷恰:目前我們工作主要遇到問題還是法制的問題。新平臺的勞動者並沒有直接與平臺建立勞動關係,他們和平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如何約束,這是一個當前立法的空白之處。我們在推動很多工作,包括要求平臺企業相應承擔對勞動者的權利義務的時候無法可依,所以説這個《意見》把推動立法放在第一條來寫。
同時,《意見》明確,要積極做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建會入會和維權服務工作,暢通訴求表達渠道,解決急難愁盼問題。
全國總工會權益保障部集體合同處處長 殷恰:按照我們傳統的工會組建方法,職工首先要有勞動合同,才是企業的職工,才能加入到企業的工會。而平臺勞動企業的勞動者大多數是和平臺企業沒有相應的勞動關係的,那麼他們如何加入工會?近兩年修改了中國工會法,明確規定了平臺勞動者有相應的入會的權利。在這個基礎上,我們才吸收平臺勞動者來加入相應的工會組織,為他們提供相關的維權服務工作,組織他們與平臺企業就抽成比例、計件單價、派單規則、獎懲制度等事項開展集體協商,來搭建勞動者的訴求表達渠道,解決他們的急難愁盼問題。
(總臺央視記者 高磊 苗毅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