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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程列車停運 退返程票被收費”這樣合理嗎?

2024-09-24 08:57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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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幾天,上海的童先生因退返程火車票被收手續費的遭遇引發了大家關注。颱風致去程列車停運,退返程票被收費,這樣合理嗎?

童先生通過鐵路12306軟體購買了一家三口9月16日從上海到常熟、9月17日從常熟到上海的往返高鐵票。但是受到颱風“貝碧嘉”影響,去程的列車停運了。既然去不成了,童先生將9月17日常熟至上海的返程高鐵票也辦理了退票。辦理時他發現,每張票都被收取了退票費。

對此,童先生有些不理解,“去都去不了,又怎麼能坐車回來?”這個退票費合理嗎?童先生也向鐵路12306客服進行了諮詢。

童先生:12306的客服跟我解釋,因為我是下午1時多到常熟的高鐵,第二天下午4時多從常熟返回上海,超過了24小時,不在聯程車票可以免費退票的規則裏,要收手續費。如果是我個人的原因取消車次,收退票費是非常合理的。但前序的服務沒有執行,我只能是迫不得已才取消。

12306回應:不符合"24小時內聯程票"規定

我們從童先生收到的退票資訊中也能看到,聯程車票是可以一併辦理退票,不收取手續費的。

聯程車票,就是旅客分段購買的出發地到目的地之間可以聯程接續的多段車票,比如北京到南京、南京到上海,上海再到杭州。它還要滿足這樣兩個條件:

前段車票的到達站與後段車票的出發站應為同一個車站,或者是同城鐵路營業站,比如上海站、上海虹橋站,這個叫同城鐵路營業站。

前段車票到站的時間和後段車票開車的時間間隔不超過24小時。

但是童先生購買的車次抵達常熟的時間,與從常熟站的發車時間間隔,超過24小時。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條明確規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義務的,不承擔民事責任。那麼像童先生這樣的情況,因為颱風導致前序列車取消,而使他無法完成後續行程,是否符合免責情形?

對於往返車票的退票,目前鐵路部門沒有單獨規定。而在我們日常交通出行中,乘坐高鐵在兩地間往返非常常見。在這方面,是否可以有更精細化的規定?

聯程票規則無明確法律規定

由運輸企業制定

法律專家 岳屾山:目前法律上並沒有一個明確規定,説什麼是聯程票。更多的是取決於運輸企業的規則。它可能會有時間上的限制。如果是被鐵路公司認定為聯程票,我們可以把這個幾段當成一張客票,或者説一個行程。如果遇到不可抗力的話,全程都會按照不可抗力,也就是免責,來進行退票處理。

專家介紹,如果沒有認定成是聯程票,即使是有關聯的,但這種關聯並不強。運輸企業認為,中間隔了24小時,可能會換乘其他的交通工具到達目的地,再從目的地返回,並不會因為這個不可抗力直接導致去不了目的地。

專家建議:

現在人們的出行方式越來越多元化,希望鐵路公司能夠給予出行更加完善、合理和人性化的規則制定,包括如何認定聯程票,以及針對往返票這樣的需求如何進行退票等等。

在規則制定之後,也要及時向公眾予以告知,避免公眾因不了解規則,從而導致自己選錯出行方式,或者選錯購票方式,導致旅客的出行體驗受到損害。(央視新聞客戶端)

【責任編輯:孫靈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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