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強制性“國標”再修訂 新增這些標準
記者從工業和資訊化部了解到,今天(19日),工業和資訊化部會同公安部、應急管理部等多部門,對最新修訂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進行公開徵求意見(詳情)。
與現行標準相比,這次的“新國標”,做了一些方面的改進和提升。
首先是提高防火阻燃性能,完善了電動自行車所用非金屬材料的阻燃要求,限制塑膠件使用比例。
其次是防範非法改裝行為,明確了電動自行車控制器、蓄電池、充電器應具有互認協同功能,從技術上增加篡改難度。
為了保障騎行安全,優化了電動機額定功率和最高轉速的測試方法,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還增加了北斗定位、實時通信功能。
此外,為了提升産品實用性,將使用鉛蓄電池的整車重量限值由55kg放寬至63kg,並且,不再強制安裝腳踏騎行裝置。
這次新修訂的標準,旨在提升電動自行車産品的安全水準,促進行業的規範化發展,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通過優化電動自行車防火阻燃、塑膠重量佔比等技術指標,降低火災事故風險;減少非法篡改行為,減少超速引發的交通事故;動態安全監測,提高車輛安全性;提升續航里程,便利消費者使用。
工業和資訊化部表示,這次《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範》公開徵求意見將持續1個月,將根據收到的意見對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完善,加快推動審查、報批等工作,爭取儘早發佈。“新國標”正式發佈之後,會給予生産企業6個月的過渡期,用於設計、生産新産品。此外,還多給了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便於商貿流通企業消化按照老標準生産的庫存車輛。
(總臺央視記者 朱江 張叢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