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法修訂草案二審稿擬增加對個人隱私保護規定
反洗錢法修訂草案10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二次審議。草案二審稿擬增加對個人隱私保護的規定。
據了解,現行反洗錢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2024年4月,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反洗錢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之後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針對草案一審稿,有意見認為,反洗錢工作涉及大量的客戶身份資料和金融交易資訊,應當嚴格保護資訊安全。為此,草案二審稿規定,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資訊、反洗錢調查資訊等反洗錢資訊,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與草案一審稿相比,草案二審稿進一步明確提供反洗錢服務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於因提供服務獲得的數據、資訊,應當依法妥善處理,確保數據、資訊安全。草案二審稿還在有關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洩露反洗錢資訊的法律責任條款中,增加其他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相應行為的責任。
此外,草案二審稿還增加規定: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家有關機關發佈洗錢風險指引,及時監測與新領域、新業態相關的新型洗錢風險;反洗錢監測分析機構健全監測分析體系,提升反洗錢監測水準;金融機構應當關注、評估新業務等帶來的洗錢風險,根據情形採取相應措施,降低洗錢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