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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求職做成生意,這些機構服務靠不靠譜?

2024-07-12 09:07

來源:工人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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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費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宣稱能提供筆面試輔導等服務,甚至能保進名企

將求職做成生意,這些機構服務靠不靠譜?

每逢畢業求職季,求職服務機構總能吸引一些求職者的注意。這些機構的服務價格不菲,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但也存在貨不對板、退費難等問題。

“孩子找不到滿意的工作是因為簡歷不好,在我們這報名,3個月就能讓孩子找到一份好工作”。今年4月,即將大學畢業的小張面臨求職壓力,小張父母在聽了北京一家求職服務機構的介紹後,花6000多元為其報了名。機構承諾,報名後會幫小張優化簡歷,每週提供兩次崗位推薦服務以及筆面試輔導等。

近年來,每逢畢業求職季,求職服務機構總能吸引部分求職者的注意。在這些機構中,有的表示能提供簡歷優化、內推機會、筆面試輔導、談薪諮詢等“一條龍”服務,有的聲稱有大企業高管或資深人力資源人員一對一輔導,保高薪、保進名企等。

記者了解到,這些機構的服務價格不菲,從幾千元到幾萬元不等。然而,這些機構服務品質良莠不齊,有的機構還存在貨不對板、退費難等問題。求職者能否依賴求職服務機構找工作,如何避免踩坑,記者對此進行了採訪。

實際服務與承諾貨不對板

首都經濟貿易大學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中心主任楊旭華對記者表示,近幾年,就業壓力持續增大,從某種程度看,求職者借助機構專業服務,能相對準確地了解某個行業勞動力市場的供需情況,快速掌握一定的求職技巧,提升自我競爭力,增大求職成功率。

雖然一些求職服務機構能做到誠信服務、規範經營,為促進勞動者就業、保障企業用工、優化人力資源流動配置提供有力支撐,但也有一些機構存在實際服務與承諾的內容相差甚遠,服務品質差等問題。

小張告訴記者,她就經歷了服務貨不對板,“報名前銷售説我的簡歷存在很多問題,但報名後負責改簡歷的人説問題很小,最後只略微改動了排版和格式。崗位推薦也很敷衍,説好的每週兩次,有時只有一次,而且有的崗位已經過了報名時間,基本沒什麼用。此外,筆試培訓全是錄播課程,內容少、不連貫,很難有實際效果。”

“他們的套路是告訴家長和畢業生,某大型企業的招聘時間即將截止,他們能幫助優化簡歷,以便畢業生直接投遞,然後再不斷推銷各種課程。”雖然小張當時並沒有報考該大型國企的計劃,但考慮到進入該企業後良好的待遇和廣闊的發展前景,她還是決定試一下。但是報名時她才知道,這家企業招聘的崗位裏並不適合自己,機構是在利用資訊差誘導她報名交錢。

求職者遭遇交錢容易退錢難

一位曾在求職機構擔任老師、目前從事求職機構測評的業內人士向記者透露,除了不按照承諾提供服務,一些求職服務機構還存在交錢容易退錢難的問題。

小張就遇到了退款難的情況。當發現該機構並不能提供理想的服務時,她提出退款。而對方出示了一張費用清單,上麵包括簡歷優化、線上課程等各項費用。“扣完這些費用後,可退的錢寥寥無幾。”小張説。

更令小張氣憤的是,機構事先不告知每項服務的具體價格,退款時才知道價格遠高於市場平均水準。目前,小張仍未與該機構就退款問題達成一致。

求職者小李也遭遇到類似情況。2023年11月底,從國外某大學畢業的小李計劃回國就業,並聯繫了上海的一家求職機構,一次性交了約35萬元,成為該機構的“VVIP會員”。“他們承諾能通過‘頂級人脈’內推,大廠導師一對一輔導,讓我拿到名企offer。”小李説。

“但後面機構僅發了內推碼,所謂的大廠導師,既無身份證明,上課品質也一般,而且機構也未提供任何與合同相符的面試機會。”小李説,今年5月,眼看春招快結束了,機構仍未能提供約定的工作機會,小李提出退款,但機構對此置若罔聞。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寶東告訴記者,如果付費求職服務機構作出承諾,但並未兌現,雙方屬於合同糾紛,也可能涉嫌民事欺詐。如果是未經正式註冊的機構涉及此行為,還涉嫌詐騙。

莫輕信服務機構的承諾和説辭

針對求職服務行業存在的貨不對板、退錢難等問題,楊旭華分析説,一是由於資訊不對稱,求職者缺乏對專業服務的了解,容易被誇大的虛假宣傳所吸引;二是一些機構為降低成本,會將原本的“個性化服務”改成錄播課等形式,導致服務品質大打折扣;三是缺乏有效的行業標準和監管,一些機構提供了低品質服務而不受懲罰,最終導致行業魚龍混雜,亂象頻出。

楊旭華提醒求職者,不要輕信求職服務機構的承諾和説辭。交錢報名前應慎重考察機構資質,是否擁有行業的認證和許可,相關人員是否有相應的資格證書和上崗條件,仔細閱讀合同,詳細了解機構的具體服務內容、費用明細和退費政策。

“如果發現貨不對板,可以考慮先與機構溝通協商,尋求解決問題的方案。如果協商無效,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同時,也可以在公共平臺如實分享自己的經歷,提醒其他求職者避免上當受騙。”楊旭華説。

楊寶東表示,如果求職服務機構未按照合同履行相應義務,求職者可以要求退回一部分費用。如果求職服務機構拒不配合,求職者可以向其主管部門直接投訴。涉及合同糾紛時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針對一些求職服務機構的線上服務和跨地區服務,相關部門應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監管,遇到問題時能夠及時處理。”楊旭華説。

【責任編輯:李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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