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鎣市:在協同監督的“雙向奔赴”中釋放聚變效應
6月17日,華鎣市兩起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式案件在該市人民檢察院舉行公開聽證。和其他公益訴訟案件不同的是,這兩起案件的線索均是華鎣市政協向檢察院移送的。
“為何案件線索由政協向檢察院移交呢?”
“這兩起案件線索都來源於政協委員,在履職中發現的涉及公共利益保護的問題。”華鎣市政協社工委副主任文長輝介紹説。
原來,今年初,華鎣市政協委員鄧艷,一次在和家人散步中偶然發現東風路這座處於停工狀態橋梁的施工區域未完全封閉,橋梁兩端圍欄均存在1米多寬的缺口,橋面呈網格狀凹凸不平,橋面兩側也沒有護欄,不時有附近居民從橋面通過,並且該處橋梁距離華鎣市雙河第三小學不到400米,存在較大安全隱患。鄧艷核實情況後,以社情民意的方式提交到華鎣市政協。
“按照之前辦理政協委員社情民意的工作機制,完全可以直接轉交給相關部門辦理就是,但是如何實現從個案的被動整改到同類事件的主動預防,是社情民意辦理工作機制無法做到的。”文長輝坦言。
據文長輝介紹,水、電、燃氣、交通、通信、給排水等市政基礎設施直接關係到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質和城市的穩定發展,由於使用頻率高、設備老化等因素,時常需要對相關設施進行維修改造,市政設施運作以及維修改造中的安全隱患較多。如何實現從“整改一個問題”到“解決一類問題”轉變,他們想到了不久前政協檢察院協作聯席會議上,檢察院相關負責人介紹,該院在積極探索與人民群眾切身利益息息相關的重點領域開展預防性公益訴訟,及時消除可能損害公益的重大風險。
經過會商,為對個案背後的共性問題進行深入剖析,杜絕相同的情況再次發生,實現“治已病”到“治未病”轉變,華鎣市政協于 4月10日將東風路在建鐵橋存在安全隱患線索移交給華鎣市人民檢察院。
檢察院接到案件線索後,立即邀請發現線索的政協委員一起實地走訪、調查取證。4月15日,華鎣市人民檢察院決定立案調查;4月16日,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發出檢察建議,要求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立即採取措施解決在建橋梁施工區未在明顯位置設置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暫停施工後未做好現場防護問題,排除安全隱患,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得到有效保護。
5月10日,華鎣市政協將另一起由政協委員發現的建築垃圾污染環境線索,移交給檢察院。檢察院依照相關程式依法進行了立案調查,責成相關單位進行限期整改。
6月17日,華鎣市人民檢察院對兩起案件的整改成效進行公開聽證。出席聽證會的兩起案件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每人平均表示不僅完成了所涉及的項目整改,還對相關領域的類似情況進行了拉網式排查,發現的問題立即落實了整改措施。參加會議的政協委員對兩起案件的整改成效進行了充分肯定,一致同意終結對兩起案件的審查。
“這是我們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理念,探索建立人民政協民主監督與檢察機關法律監督有機結合的具體體現。”華鎣市政協主席熊良平坦言。
據熊良平介紹,反映社情民意是政協民主監督的有效形式和途徑,廣大政協委員來自各條戰線、置身各行各業,能充分了解和收集社情民意,以提出意見、建議和批評的形式開展民主監督;而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具有事後性,是作為一種防錯糾錯的程式性機制和制度安排。
據悉,構建“政協+檢察”協同監督機制,旨在充分發揮政協和檢察機關的聚合優勢,通過搭建平臺、整合力量、形成機制,有效提升在生態環境與資源保護、食品藥品安全、婦女兒童權益保護等公益訴訟檢察法定領域,以及人民群眾關注關切的社會治理普遍性或共性問題,實現民主監督與法律監督全面融合、同頻共振、同向發力。
為充分發揮民主監督與法律監督的職能優勢,華鎣市明確建立了公益保護協同監督聯絡機制、公益保護線索共用及雙向轉化機制、政協委員參與檢察公益訴訟辦案機制、協同監督落實情況雙向反饋機制,促進公益損害問題整改,推動系統治理、綜合治理,在政協和檢察院協同履職的“雙向奔赴”中釋放“1+1>2”的聚變效應。(周松林、劉勇、謝曉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