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至6月30日 前鋒區所有天然水域全面禁漁
3月11日,在前鋒區大佛寺街道六角丘廣場,前鋒區農業農村局工作人員正在向群眾講解禁漁期、禁漁區相關法律法規,引導群眾自覺遵守禁漁期相關法律法規,全力維護春季禁漁良好秩序。
“我們通過現場講解、發放宣傳手冊等方式,切實提高群眾思想認識,讓他們了解開展長江禁捕的重要意義,認識到在禁捕期內捕魚等屬於違法行為,共同保護好生態環境。”前鋒區動物衛生監督所主任劉高説。
3月1日0時至6月30日24時,前鋒區所有天然水域實施全面禁漁,在規定的禁漁期和禁漁區內禁止一切捕撈行為和遊釣。近日,前鋒區農業農村局聯合區公安分局、區交通運輸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執法部門啟動“護漁百日聯合執法行動”,此次行動將持續到6月30日。
其間,各執法部門將通過水陸並行、部門協同的方式,在全區天然水域常態開展日常巡查執法。通過水上航巡,查處“電毒炸”“絕戶網”等非法捕撈行為及渠江兩岸違規垂釣行為;加強沿岸陸巡,糾治違規垂釣行為,宣傳十年禁漁、休閒垂釣相關管理規定;不定期開展檢查漁具店、餐飲店及水産品市場,查處違規銷售禁用漁具行為和銷售、運輸、收購長江野生魚行為。通過專項督查、日常巡查和節假日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織牢禁捕退捕工作密網。
行動開展以來,該區集中開展宣傳活動1次,發放宣傳資料500余份,共開展聯合執法3次,出動執法人員27次,收繳違法漁具2副、釣具3根,批評教育12人。(朱艷、呂甜/前鋒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