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檔案管理條例》將於10月1日起施行
7月23日,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檔案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條例將於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當天,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介紹新修訂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檔案管理條例》有關情況。
修訂條例的背景。檔案作為黨和國家各項工作和人民群眾各方面情況的真實記錄,是促進我國各項事業科學發展、維護黨和國家及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重要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檔案管理條例》是我區檔案工作領域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自2007年5月修訂以來,對加強檔案的收集、管理和利用,維護國家檔案資源安全,服務改革開放和新時代壯美廣西建設發揮了重要作用。
但近年來,檔案工作既面臨新一輪科技革命,特別是人工智慧、大數據等新技術迅猛發展新形勢,也存在基層檔案專業人才短缺,基礎設施設備跟不上新時代發展需要,傳統檔案服務已不能滿足群眾日益增長的檔案服務需求等新挑戰。在自治區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上,12名代表提出關於修改《廣西壯族自治區檔案管理條例》的議案,提出現行的條例已不能完全適應新時代檔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建議對條例進行修改。
為此,聚焦解決檔案工作短板弱項,通過法定程式修訂條例,進一步明確各相關主體工作職責、優化檔案工作體制機制、完善檔案管理相關制度、加大對檔案工作支援保障力度,以立法形式總結固化檔案工作經驗成果,使條例符合上位法的具體規定、適應檔案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對於維護法治統一、解決檔案工作實際問題和困難,十分必要和迫切。
修訂條例的工作過程。《廣西壯族自治區檔案管理條例(修訂草案)》于2025年5月27日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對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一審後,自治區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經過廣泛徵求意見、深入調研論證,對修訂草案作了進一步修改完善。今年6月23日,形成了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7月21日,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提請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第二次審議並於7月23日表決通過。
新修訂條例的主要內容。新修訂的條例共二十條,圍繞履行檔案工作為黨管檔、為國守史、為民服務的職責使命,堅持問題導向,著眼“小切口”,力求務實管用,主要規定了以下主要內容:把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檔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貫穿立法工作始終,把準立法正確方向;強化與檔案法及其實施條例、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章之間的銜接;著力解決檔案館庫建設短板,檔案專業人才缺乏,重大戰略、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活動等“四重”檔案歸集困難,檔案存史資政育人作用發揮不明顯,檔案資訊化建設滯後等問題,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條例的修訂為我們加強全區檔案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法治保障,促進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加強檔案行業管理、提升依法管檔治檔水準,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全區檔案事業高品質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
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副秘書長、辦公廳副主任、自治區檔案局局長甘自強闡述了此次修訂的總體思路: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細化檔案法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制度安排,明確各級各類機構職責;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將脫貧攻堅、平陸運河等重大戰略、工程、項目、活動檔案歸集管理的成熟經驗制度化;聚焦基層問題,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應用人工智慧等新技術;突出廣西特色,強化對紅色檔案、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檔案及地方特色檔案的保護與利用;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系統規範檔案實體與資訊安全監管措施。
針對“四重”檔案,自治區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彥平介紹,條例明確了工作職責、移交責任、協調機制和驗收要求。(沈麗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