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時代林草標準化工作要求,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近日修訂印發新的《林業和草原標準化管理辦法》,以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精神。
新辦法共6章32條。在原辦法有效條款的基礎上,充分考慮協調性、系統性、實用性,對辦法適用範圍,以及標準管理、制定、實施監督、獎懲等方面內容進行修訂完善,突出科學性和有效性。主要調整內容為:一是明確國家林草局科技司、業務司局單位和標委會職責,強化業務司局單位和標委會主體責任。二是明確以林業和草原新型標準體系為基礎,開展標準制修訂工作。嚴格執行標準公開徵集程式,細化標準制定流程。成立標準審評機構,對標準材料完整性、科學性、規範性等進行審核把關。三是強調堅持標準服務實踐理念,充分發揮業務司局單位實施應用標準的主體作用,在政策制定、業務開展等方面應用標準,開展標準全面評估復審和實施應用,提高標準使用效能。(文:佟金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