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進“江河戰略”法治化 推動生態環保領域良法善治

發佈時間:2022-11-14 13:58:54丨來源:經濟日報丨作者:李萬祥 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10月3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這部法律的頒布實施將進一步推動生態環保領域實現良法善治,是全面推進國家“江河戰略”法治化的又一生動實踐。

千百年來,奔騰不息的黃河同長江一起,哺育著中華民族,孕育了中華文明。黃河流域既是我國重要生態屏障,又是重要的經濟帶。作為連接青藏高原、黃土高原、華北平原的生態廊道,黃河流域擁有三江源、祁連山等國家公園和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湖泊、濕地、沙漠、草原、峽谷等自然景觀多姿多彩;黃淮海平原、汾渭平原、河套灌區是農産品主産區;黃河流域資源豐富,煤炭儲量佔全國一半以上。然而,歷史上黃河“三年兩決口、百年一改道”,自然災害頻發,水害嚴重,使“黃河寧,天下平”成為眾生期盼,中華民族治理黃河的歷史也是一部治國史。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著眼于生態文明建設全局,明確了“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至今黃河已實現連續23年不斷流。習近平總書記主持召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座談會三週年之際,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通過黃河保護法,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提供了法治保障。

當前,全面推進國家“江河戰略”法治化,就是貫徹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戰略定位,充分發揮法治引領保障作用。不同流域有不同特點,其中,長江保護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突出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把保護和修復長江流域生態環境放在壓倒性位置。黃河保護法是繼長江保護法實施後的第二部流域法律,將於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落實重在保護、要在治理的要求,量水而行、節水為重。通過做好水文章,堅定走綠色可持續的高品質發展之路。

全面推進國家“江河戰略”法治化,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深入開展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立法、監督工作的生動實踐,更是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在法治領域的貫徹實踐。通過立法凝聚最廣泛共識,通過執法增強工作合力。長江保護法明確“國家建立長江流域協調機制”,黃河保護法明確“國家建立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統籌協調機制”,就是加強統籌協調關涉長江流域、黃河流域重大政策、重大規劃,協調跨地區跨部門重大事項,督促檢查相關重要工作的落實情況。今年6月底,在長江保護法實施一年多之際,人大常委會就組織開展執法檢查,進一步推動法律制度規定的落實,確保法律全面準確實施,讓依法治江、依法護江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見諸行動。

大江大河,奔騰向前。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品質發展。”通過法治方式,保持定力、久久為功,不斷為區域協調發展增光,為流域綜合治理添彩,讓母親河永遠成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