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打破壞生態污染環境違法犯罪 加大對古村落等司法保護力度

發佈時間:2021-11-01 10:50:00丨來源:中國網丨作者:張艷玲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意見》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生態違法犯罪,妥善處理涉休耕輪作、退耕還林還濕、海洋工程項目建設引發的矛盾糾紛,保護山林、河湖、草原、濕地、沙漠和海洋生態環境。

中國網10月29日訊(記者 張艷玲)最高人民法院日前發佈《關於新時代加強和創新環境資源審判工作 為建設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開新聞發佈會,最高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楊臨萍介紹,《意見》對新時代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各領域、各環節提出全方位的指導意見和具體要求。

《意見》提出,要切實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強化生態系統綜合保護,切實保護生物多樣性,助力經濟社會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推動城市人居環境持續改善,服務美麗鄉村建設。

全國人大代表、江西財經大學環境貿易與環境研究中心主任、民建江西財經大學委員會主委李秀香表示,《意見》是最高人民法院對環境資源審判工作頂層設計的升級版,體現了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全服務。《意見》在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將重點落實保障民生福祉、保護生態系統、促進經濟轉型、強化制度建設等任務。

《意見》強調,要依法嚴厲打擊污染環境違法犯罪,妥當處理各類環境民事行政糾紛。依法審理涉環境影響評價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人身財産權益和環境權益。依法審理涉城市黑臭水體整治案件,推動建設用地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妥善處理涉城市改造、垃圾分類、生態景觀建設等相關糾紛。依法嚴厲打擊非法佔用、污染耕地等違法犯罪,依法審理涉農業面源污染防治案件。加大對傳統民居、古村落、古建築的司法保護力度,助力打造“望得見山、看得見水、記得住鄉愁”的美麗鄉村。

《意見》要求,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生態違法犯罪,妥善處理涉休耕輪作、退耕還林還濕、海洋工程項目建設引發的矛盾糾紛,保護山林、河湖、草原、濕地、沙漠和海洋生態環境。依法審理涉遺傳多樣性、物種多樣性和生態系統多樣性司法保護案件,保護珍貴瀕危野生動植物棲息地生態環境。嚴格按照長江保護法劃定的幹流和重要支流範圍,加大對禁漁工作的司法保障力度。依法嚴厲打擊各類涉漁違法犯罪,妥善處理漁民轉移安置、轉産轉業引發的糾紛。依法嚴厲打擊各類破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違法犯罪,推動構建與區域定位不符的資源開發利用退出機制。保障長城、大運河、長征、黃河國家文化公園建設,統籌自然遺跡與人文遺跡、民俗文化一體化保護。

《意見》要求,依法審理各類自然資源權屬案件,統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與資源集約節約開發利用,服務構建統一自然資源交易市場。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水環境、水生態等違法犯罪,強化取水許可審批等司法監督,妥善處理涉水權交易糾紛。將水資源司法保護主動融入區域重大戰略。準確把握碳排放權、碳匯、碳衍生品等涉碳權益的法律屬性,依法審理相關案件,助力形成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加大對重點區域涉能源結構調整案件的審理力度,嚴格落實減污降碳協同治理。加大綠色創新智慧財産權司法保護力度,支援發展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綠色保險等金融工具,助力綠色發展。

楊臨萍表示,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將持續深化環境司法改革創新,著力推動國際司法合作,為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原標題:最高法:嚴打破壞生態污染環境違法犯罪 加大對古村落等司法保護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