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檢察機關與文物部門攜手保護長城

發佈時間:2021-10-11 09:55:00丨來源:內蒙古日報丨作者:郝佳麗丨責任編輯:蘇文彥

從10月開始,內蒙古檢察機關與內蒙古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聯合開展為期3個月的長城保護專項行動。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檢察院與自治區文物局聯合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長城保護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從10月開始,內蒙古檢察機關與內蒙古文物行政主管部門聯合開展為期3個月的長城保護專項行動。

專項行動分兩個階段,10月至11月為線索摸排和集中辦案階段,各盟市檢察機關和盟市文物行政部門組成專項行動工作組,邊摸排、邊研判、邊立足公益訴訟職能督促整改;12月為督導檢查和梳理總結階段,採取“回頭看”方式,對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重點案件進行督導督辦,推動長城保護領域相關問題徹底整改。

據了解,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與自治區文物局聯合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重點工作協同推進、重點案件協同督導、重要工作互相通報等專項行動協調機制。檢察機關綜合運用檢察建議、訴前會議、聽證會等方式,推動地方和相關單位認領責任、落實整改任務,對拒不整改的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對有關單位和個人故意破壞、污染、損毀長城的,檢察機關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訴訟,追究違法行為人民事公益損害賠償責任,涉嫌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犯罪人刑事責任。

(原標題:我區檢察機關與文物部門攜手保護長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