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中旗地處內蒙古西北部,北與蒙古國南戈壁省交界,有184.4公里邊境線,是內蒙古自治區19個邊境旗縣之一,是自治區和巴彥淖爾市向北開放的前沿陣地,有自治區最大的公路口岸和僅次於滿洲裏的綜合口岸—甘其毛都口岸。
烏拉特部族係蒙古民族的一部分,是成吉思汗仲弟哈布圖哈薩爾第十五代後裔,以善於製造槍、炮及其他器皿而著稱,曾被聖主成吉思汗命名為“烏拉特”(蒙語意為能工巧匠)。烏拉特蒙古族的婚嫁習俗,以其獨特的風格區別於其他部落的婚禮。其全過程可分為求婚、訂婚、娶親、拜火、回門5個環節。
1.求婚。烏拉特蒙古族求婚,在解放前是父母包辦。求婚時找個代理人,蒙語叫“照齊”,即“媒人”的意思。媒人另找一二人,攜帶4個圓餅、白酒、哈達等禮品,前往女家。之後,先將四個圓餅入盤擺在桌上,接著給女方老人敬酒,獻上哈達,同時提出為某某人家的孩子求婚。對方老人如果接了哈達,就意味著同意求婚。
2.訂婚。訂婚比求婚略複雜。帶的禮品有整羊、白酒、圓餅、哈達等。男方到後,先將禮品敬獻給親家,而後敬酒,再坐下來商談彩禮。蒙話叫“瑪拉萌格”。彩禮包括牛馬駝羊,金銀財寶,綾羅綢緞,根據男方的經濟條件可多可少。談彩禮的過程實際上是坐唱過程。蒙語叫“乃日”,是聯誼的意思。賓朋貴客坐上席,放烏查(即羊背子),敬酒,念敬酒辭,唱敬酒歌。敬酒歌由女方請來的歌手站立在蒙古包的東南角歌唱,每唱一次歌大家飲一次酒,待唱完三支歌后,在座的人們回唱一支歌,敬歌手一盅酒。
3.娶親。娶親是烏拉特婚禮的高潮。娶親時娘家也待客,放烏查、敬酒、唱歌、舉行坐唱,等待男方娶親到來。還要請一位能説、能唱、能喝酒的總代東。娶親時陪同新郎的有媒人、伴女婿和長輩各一人,青年男女數人,唸唱讚詞者一人,共約六、七人。
4.拜火。漢族習慣是拜天地成親,蒙古族則拜火成親。拜火是烏拉特婚禮的又一高潮。新娘來臨之前,男方接待客人進行一般性紅火。得知新娘來臨,長輩不出門迎接,只是同輩人出門迎接。新娘下馬時,必須有人攙扶,腳不得著土,必須踏著地毯或毛氈入新房。
而後進行梳頭,佩戴首飾,身著新裝,準備拜火。烏拉特的習慣是先拜火,後拜父母雙親和長輩。而且只是新娘一個人拜火,此時新郎則在忙於給來賓敬酒。新娘拜火時頭蒙紗,不得露出臉來。拜火和拜見老人時,只是在蒙古包的東南角爐灶前磕頭,而且這種磕頭不是趴地磕頭,只是點頭表示(因為新娘頭上帶有至少十斤重的首飾,不便趴地)。
新娘磕頭以輩數和年齡為序,總代東唸唱長輩和來客稱呼,念一個點一次頭,女伴在一邊壓頭。磕頭時長輩們都有禮品,大至牛馬駝羊,小至衣料銀圓。贈送牲畜時必須是生産母畜,這也是一種美好的祝願。新娘磕完頭就要退出。這時青年們從外面將門推住,不讓新娘出。新娘只有把平時繡好的手帕、煙荷包、或糖塊送給他們才可出門。這和漢族習俗中耍笑新娘是一回事,但蒙古族習俗中,要耍笑新娘只有在這個時候,別的時候是不允許的。特別不允許像漢族那樣鬧洞房。更不允許娶新耍舊,耍笑老人。
5.回門。烏拉特婚禮中的回門,由婆婆領上兒子和兒媳,帶上整羊、圓餅、白酒前往女方家。時間上沒有固定日期,只是在婚禮後的適當時候,或者在過年過節的時候。回門時,娘家也要舉行酒席宴會,款待女婿和親家。
烏拉特婚禮是巴彥淖爾市獨具特色的非物質文化名片之一,也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産。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第二屆“敖包相會”——大型集體蒙古族體驗式婚禮,定於2018年7月8日-10日在烏拉特中旗溫根塔拉草原旅遊區隆重舉行。準備結婚的、為父母舉辦金婚、銀婚、鑽石婚的均可報名來體驗這場別具一格的草原上婚禮。
(稿源:烏拉特中旗旅遊局、 巴彥淖爾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