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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火災的成因及特點

2016-03-10 10:21:12 | 來源: 農業部草原監理中心 | 作者: | 責任編輯: 許浩成
摘要:       火源是引發火災的直接因素,是火災發生的必備條件之一。在高火險狀態下,火源出現才使潛在火險變為現實火災。草原起火的原因很多,主要可歸結為人為因素、自然因素、境外火蔓延三大類。

一、草原火災的成因

火源是引發火災的直接因素,是火災發生的必備條件之一。在高火險狀態下,火源出現才使潛在火險變為現實火災。草原起火的原因很多,主要可歸結為人為因素、自然因素、境外火蔓延三大類。

(一)人為因素

人為因素主要有當地居民傾倒的爐火復燃、機動車引擎噴火、野外亂扔煙頭、禁火區小孩玩火、燒荒積肥生産性用火等。全國人為因素引發的草原火災次數佔草原火災總次數的90%以上,所造成的草原火災損失令人觸目驚心。

(二)自然因素

自然起火的原因多而複雜,其中閃電是常見的起因之一。草原上覆蓋的豐富可燃物遇到閃電極易引起草原火災。可燃物自燃是另一個起因。秋後降雪前和來年春季化雪之後,由於氣候乾燥、風大、日照時數長,可燃物自燃常會引起草原火災。另外磷火也是草原火的起因之一。草原區,大量的死畜骨架遺留在草原上,而骨中豐富的磷很容易引起野火。

(三)境外火蔓延

外來火(源)主要指從與接壤地帶燒入的火,這類火源與其他幾類火源不同的是:第一,可預見性高,但難控性大;第二,它已形成了火勢較大的火場,其能量等級遠遠大於其他種類火源。我國有2.28萬公里陸地邊境線,其中1.4萬公里位於天然草原分佈區,易過火草原邊境線長3000余公里。與我國接壤的蒙古、俄羅斯和哈薩克等周邊國家草原火災頻發,增加了我國北方毗鄰邊境地區草原防火工作的壓力。我國邊境草原防火主要有內蒙古、新疆、黑龍江、吉林、甘肅、遼寧等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

二、草原火災的特點

(一)草原火災突發性強

草原面積大,地勢平坦,可燃物易燃,一旦發生火災,在大風作用下,火勢迅猛擴展,難以控制;由於草原地區風向多變,常常出現多叉火頭,蔓延速度快,形成火勢包圍圈,人、畜轉移困難,極易造成傷亡,危害性嚴重。

(二)草原火災季節性明顯

草原地區的氣候特點和植被特徵,決定了草原火災的發生具有明顯的季節性。我國草原火災一般多發生在每年的春季3-6月和秋季9-11月。春季,隨著草原地區積雪逐漸融化,高溫、大風天氣增多,進入草原火災高發期;秋季草原植被開始枯黃,降雨減少,較易發生草原火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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