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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實施“德善草原大美前旗”治理

2015-09-17 15:13:47 | 來源: 鄂爾多斯日報 | 作者: 宋俊寶 張桂福 | 責任編輯: 許浩成
摘要: 今年以來,結合發展實際以及新常態下如何做好縣域社會治理工作,構建常效化的社會治理體系,鄂前旗黨政認真思考,精心醞釀,制定實施《鄂托克前旗“德善草原、大美前旗”社會治理工程實施方案》。

原標題:鄂托克前旗實施“德善草原大美前旗”社會治理工程

今年以來,結合發展實際以及新常態下如何做好縣域社會治理工作,構建常效化的社會治理體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西南部鄂前旗黨政認真思考,精心醞釀,制定實施《鄂托克前旗“德善草原、大美前旗”社會治理工程實施方案》。

“德善草原、大美前旗”工程,具體地説就是1個主題、4個體系和服務群眾的6個工作法。

“德善草原、大美前旗”是主題。德,是社會治理的前提。善,是社會治理的本源。美,是社會治理的目標。鄂前旗旗委書記張佔霖説:“確立這個主題,目的是希望通過引導全旗各族群眾自覺崇德向善,齊心協力把鄂托克前旗建設成為集發展之美、環境之美、秩序之美、人文之美、民風之美等眾美為一身的大美之旗。

4個體系就是構建“德治、自治、共治、法治”四位一體統籌推進的社會治理體系。

“德治”,以注重家庭、家教、家風為根本出發點,構建以文養德、以評立德、以規促德的德治建設體系,教導公民遵紀守法、尊老愛幼、崇德向善,從源頭上預防社會矛盾的産生,增加社會和諧因素。

“自治”,就是最大限度地將“市場能做的交給市場去做,社會能做的交給社會去做,居民能做的交給居民去做”,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參與社會治理,激發社會活力,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共治”,就是通過厘清多元主體、建立多元平臺、優化多元服務等措施,讓黨委、政府、社會、市場、公民組織等各類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社會治理,構建起“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調、公眾參與”的多元共治體系,凝聚起社會治理的強大合力。

“法治”,就是發揮法律在調節社會利益關係中的權威作用,通過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引導幹部群眾自覺遵守法律,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解決問題、化解矛盾,讓社會治理走上法治化軌道。

“要通過推行聯繫服務群眾‘六個一線工作法’,推動工作重心、目標任務和機制保障向源頭化解、前端管理和事前防範的全面轉移,構建黨政群齊抓共管、有關部門一線處置的大聯動、大維穩、大綜治工作格局,推動幹部轉變作風接地氣,群眾工作上水準,化解矛盾出實招,解決問題見實效。”張佔霖説。

據了解,“六個一線工作法”:一是搭建幹群“連心橋”,做到民情在一線掌握;二是開通民情“直通車”,做到矛盾在一線排查;三是構建維穩“減壓閥”,做到問題在一線解決;四是打造和諧“助推器”,做到機制在一線創新;五是整治機關“衙門病”,做到作風在一線檢驗;六是為民務實“接地氣”,做到政權在一線鞏固。 (宋俊寶張桂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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