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2月20日電 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印發《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下稱《綱要》)。
市場監管總局法規司主要負責人介紹,與《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年)》相統一,《綱要》的總體目標是:到2025年,職責明確、依法履職、智慧高效的市場監管體系日益健全,市場監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更加高效,市場監管法治監督更加強化,市場監管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市場監管法治建設推進機制更加順暢,法治市場監管建設各項工作再上新臺階,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貢獻市場監管力量和智慧。
該負責人指出,《綱要》立足市場監管部門實際,全面落實“一規劃兩綱要”的各項重大舉措,包括總體要求、健全完善法律規範體系、健全完善法治實施體系、健全完善法治監督體系、健全完善法治保障體系、加強黨的領導共六個部分28項內容。
一是總體要求。《綱要》強調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是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市場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的重要支撐,在市場監管事業發展中具有全局性、戰略性、基礎性、保障性作用,並明確了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的指導思想、主要原則和總體目標。
二是健全完善法律規範體系。《綱要》強調必須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積極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有效的市場監管法律規範體系,並從加強市場監管立法、健全立法工作機制、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全面提升行政決策法治化水準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三是健全完善法治實施體系。《綱要》強調必須堅持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努力形成全覆蓋、零容忍、更透明、重實效、保安全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體系,並從全面推行清單管理制度、持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以信用監管為基礎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加強重點領域監管執法、立足智慧監管推進監管方式創新、規範行政執法行為、健全突發事件應對處置工作機制、完善矛盾糾紛化解機制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四是健全完善法治監督體系。《綱要》強調必須堅持有權必有責、有責要擔當、失責必追究,完善權力運作制約和監督機制,確保各項市場監管職責按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得到充分履行,並從完善監督機制、加強執法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全面推進政務公開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五是健全完善法治保障體系。《綱要》強調必須進一步完善市場監管職能體系,大力加強幹部隊伍法治能力建設,改善法治建設工作條件,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為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提供堅實保障,並從鞏固機構改革成果、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完善公職律師法律顧問工作制度、加強基層基礎建設、積極營造良好法治環境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六是加強黨的建設。《綱要》強調必須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把推進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擺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堅持法治工作全局化、全局工作法治化,整合和調動各方面的資源和力量,形成推動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的強大合力,並從全面貫徹實施憲法、加強黨對法治市場監管建設的領導、建立和完善法治市場監管建設指導評價機制等方面作出具體部署。
關於健全完善法律規範體系,中新經緯注意到,《綱要》提到,加強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信用監管、價格監管等方面立法,推動形成高效規範、公平競爭的國內統一市場。加強專利、商標等智慧財産權方面立法,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加強立法協調,積極推進反壟斷法、計量法、産品品質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企業資訊公示暫行條例、市場監督管理所條例、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認證認可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修訂。
《綱要》還提到,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堅決懲治損害營商環境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加大打擊傳銷力度,借助技術手段甄別新形勢下以電商、微商、消費返利等名義開展的新型傳銷行為,依法查處直銷違法違規行為。(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李安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