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1月14日公佈數據顯示,2021年,證監會依法立案調查仲介機構違法案件39起,較上年同期增長一倍以上。
證監會指出,相關違法行為反映出一些仲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獨立性、專業性缺失,品質控制體系和管理機制不健全,以及缺乏職業懷疑精神、喪失職業底線等突出問題,未來將堅持“一案雙查”,依法嚴肅追究仲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責任,促使仲介機構歸位盡責。
據介紹,近年來,證監會堅持“一案雙查”,依法從嚴從快從重查處證券欺詐、造假背後的仲介機構不勤勉盡責等違法行為。2019年以來,證監會共查處仲介機構違法案件80起,涉及24家會計師事務所、8家證券公司、7家資産評估機構、3家律師事務所、1家資信評級機構,涵蓋股票發行、年報審計、資産收購、重大資産重組等重點領域。2021年,證監會依法立案調查仲介機構違法案件39起,將2起案件線索移送或通報公安機關。
證監會指出,相關違法行為集中表現為:一是風險識別與評估程式存在嚴重缺陷,未針對重大錯報風險設計和實施進一步審計程式。有的會計師事務所在公司貨幣資金期末餘額大、“存貸雙高”明顯、存在舞弊風險的情況下,仍未識別貨幣資金重大錯報風險。有的會計師事務所未對公司生産成本大幅波動、原材料頻繁結轉等異常情況保持合理懷疑,未進行有效核查或追加必要的審計程式。
二是鑒證、評估等程式執行不充分、不適當,核查驗證“走過場”,執業報告“量身定制”。有的會計師事務所未對函證過程保持有效控制,監盤程式執行不到位。有的資産評估機構按照公司預先設定的價值出具評估報告,簽字評估師未實際執行評估程式。
三是職業判斷不合理,形成的專業意見背離執業基本準則。有的證券公司作為財務顧問服務機構,忽視公司項目進展的不確定性,導致收入預測與實際情況存在重大差異。有的律師事務所在審查合同效力時,未履行特別注意義務,未發現公司無權處分資産等情況。
四是嚴重背離職業操守,配合、協助公司實施造假行為。有的從業人員配合公司攔截詢證函,偽造審計證據。有的會計師事務所按公司要求提前約定審計意見類型,簽署“抽屜協議”。
證監會表示,仲介機構歸位盡責是提高資本市場資訊披露品質的重要環節,是防範證券欺詐造假行為、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重要基礎,是深化資本市場改革、促進資本市場高品質發展的必然要求。下一步將堅決貫徹中辦、國辦印發的《關於依法從嚴打擊證券違法活動的意見》,按照“零容忍”的工作方針,強化日常監管、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的有效聯動,堅持“一案雙查”,用足用好新證券法賦權,依法嚴肅追究仲介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責任,切實提高違法成本,有力督促其發揮資本市場“看門人”作用,有效構建以資訊披露為核心的市場運作體系。
80起
2019年以來,證監會共查處仲介機構違法案件80起。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