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稱,為進一步完善掛牌公司分類監管,滿足市場投融資需求,全國股轉公司發佈了修訂後的《掛牌公司管理型行業分類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引》自發佈之日起施行,首次分類結果將於6月第二個週五後的下一交易日對外公佈。2015年3月18日發佈的《掛牌公司管理型行業分類指引》同時廢止。
對於分類原則,《指引》明確,按照自上而下的原則進行分類,首先從最高層門類開始判斷公司的行業類別,然後在該門類下判斷公司的大類行業類別,依次按照上述判斷方法直至小類;以掛牌公司營業收入、毛利潤等財務數據為主要分類依據,所採用的財務數據為經符合《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辦法》規定的會計師事務所審計並已公開披露的定期報告或重大資産重組備考財務報表的數據。
具體來看,當掛牌公司某類業務的營業收入比重大於或等於50%,原則上將其劃入該業務相對應的行業。
當掛牌公司某類業務的營業收入比重大於或等於50%,同時另一類業務的營業收入比重大於或等於30%且毛利潤比重大於或等於50%,可以申請劃入另一業務的對應行業。在實際經營情況未發生重大變化情況下,掛牌公司在申請劃入另一業務對應行業1年內,不得依據本款規定再次提出行業變更申請。
當掛牌公司沒有一類業務的營業收入比重大於或等於50%,按以下原則劃分行業:一是只有一類業務的營業收入和毛利潤比重均大於或等於30%的,劃入該業務對應行業。二是有兩類及以上業務的營業收入和毛利潤比重均大於或等於30%,若某一類業務毛利潤比重大於或等於50%的,劃入該業務對應行業;若不存在任何一類業務毛利潤比重大於或等於50%的,劃入營業收入最高的業務對應行業。三是有業務的營業收入比重大於或等於30%,且沒有一類業務毛利潤比重大於或等於30%的,劃入營業收入最高的業務對應行業。
《指引》還明確,不能按照上述分類原則確定行業歸屬的,根據掛牌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及主要資産、業務、機構、人員、財務構成判斷行業歸屬。歸屬不明確的,劃為綜合類。對涉及國家宏觀調控以及監管要求的重點行業,綜合評估各方面因素審慎確定掛牌公司行業歸屬。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