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股轉公司日前“三箭齊發”,頒布實施新三板掛牌公司要約收購業務指引、落地要約回購制度,修訂發佈新的自律監管規則,出臺監管復核制度。從市場交易制度細化到市場監管規則完善,新三板在增進市場活力、保護市場主體權益,強化交易場所監管職責等方面不斷做實做細,為後續深化改革進一步打好基礎。
掛牌公司要約收購業務指引明確了要約收購中履約保證的辦理、預受要約申報和撤回等業務環節的操作安排。此前,新三板市場尚未有要約收購的案例。一位新三板資深投資者表示,2016年該投資者打算要約收購某新三板公司,但因為當時沒有相關實施細則,多方接觸努力後還是放棄了收購計劃。此次發佈的要約收購制度解決了該制度細則從無到有的問題,使得交易行為有了明確的制度依據。
而新修訂的自律監管細則增加了市場分層等考量因素,對市場監管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了完善。如豐富監管“工具箱”,新增加“要求限期參加培訓或考試”等自律監管措施;探索了分層監管的可行方式,根據市場不同層次制定不同的自律監管措施和紀律處分的實施標準;完善監管對象範圍,將收購人和破産管理人納入監管對象。新三板監管復核細則的制定也是本次自律監管體系優化的一大舉措。新出臺的復核制度疊加修訂後的自律監管辦法,將進一步完善對市場主體的權利救濟途徑,暢通事前溝通和事後核查的“雙通道”,從而更有力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如掛牌審查終止和強制退市等直接關係到市場進入和退出的重大利益相關者,都可以通過復核等程式維護自己的權益。
通過要約方式進行收購,具有效率高、平等對待所有股東等特點,有利於促進相關公司控制權的有序轉讓,提高資源整合效率,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而公正、公開、透明的自律監管機制保障了自律管理對象的合法權益,有效提升了新三板監管工作的專業性、權威性和公信力。截至6月中旬,股轉公司已經依法依規對606家掛牌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紀律處分,有力保障了市場健康運作。
今年以來,新三板存量制度改革密集推出,包括交易制度改革、監管制度修訂等系列舉措,突出解決了一批市場難點痛點問題,進一步完善了市場功能,激發了市場活力,為增量改革奠定了基礎。當前,資本市場改革千帆競發,優化金融體系結構、提高股權融資比重的金融改革成為重點,作為擁有萬家掛牌企業的新三板,其作用突出,任務艱巨。認清形勢,找準問題,加快推進各項改革進程既是新三板市場化建設的重要目標也是必要路徑。
未來,新三板應在服務掛牌企業、完善市場規則與監管體制等方面不斷創新思路、創新方法,既強化監管又充分保障市場主體各項權益,既嚴格規範交易流程又探索建立激發投資者積極性的機制體制,提升流動性,提高市場運作效率,打造有活力又健康有序的市場環境。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