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國恒大集團(03333.HK)由共同及各別清盤人發佈公告,6月27日,中國恒大收到聯交所的信函,當中載列有關恢復股份買賣的額外復牌指引。同時,中國恒大將繼續停牌。
與3月復牌指引相比,此次聯交所新增兩項要求:刊發上市規則所規定的所有該公司尚未刊發之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審核修訂;以及就本集團管理層及/或對本公司管理及營運有重大影響力的任何人士的誠信、能力及/或品格證明並無合理監管疑慮,從而令投資者承受風險及損害市場信心。
4月30日,中國恒大共同及各別清盤人表示,由於共同及各別清盤人現正在查明本公司目前事務狀況,編制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財務報表以及刊發2023年度業績有所延遲。由於2023年度業績延遲發佈,現預計2023年年報亦將延遲寄發。
至5月31日,證監會依法正式對恒大地産債券欺詐發行及資訊披露違法案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恒大地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罰款41.75億元,對恒大地産時任董事長、實際控制人許家印處以頂格罰款4700萬元並採取終身證券市場禁入措施。
證監會認定,2019年至2020年期間,恒大地産通過提前確認收入的方式虛增收入及利潤,致使在交易所市場公開發行債券存在欺詐發行,所披露的相關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同時,恒大地産還存在未按期披露定期報告、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未按規定披露未能清償到期債務情況等行為。
證監會依法對恒大地産欺詐發行債券行為按照其所募集資金的20%進行處罰,對其資訊披露違法行為處以頂格罰款,為開展債券市場統一執法以來的最嚴尺度,既依法從重從嚴懲處財務造假,又充分考慮恒大地産債券規模及“保交房”攻堅戰等全局性工作,堅持政治效果、社會效果、法律效果相統一。同時,證監會正在推進對相關仲介機構的調查。
截至目前,復牌指引主要包括5項目內容,除上述兩條新增內容外,還包括針對該公司的清盤令已被撤回或被解除,且任何清盤人的委任已獲解除;證明本公司遵守上市規則第13.24條的規定;向市場公佈所有重要資訊,供該公司股東及其他投資者評估本公司狀況。
清盤人在5月28日發佈的季度更新中表示,自委任清盤人及股份暫停買賣以來,清盤人專注調查本公司的業務及事務,並採取措施維護及變現本集團的資産,務求向本集團債權人及其他持份者返還價值。儘管清盤人已從本公司資産獲取少量價值的回收,本公司的流動資金及其他內部資源仍然有限。考慮到本公司的債務水準以及本集團業務及營運所面臨的挑戰,在本公司缺乏重大新投資的情況下,清盤人目前尚未覓得可促成本公司滿足復牌指引並恢復股份買賣的重組方案。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