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浙江物産環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産環能”)將首發上會,保薦機構為中信證券,保薦代表人為丁旭、鄧睿。物産環能擬於上交所主機板上市,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1.14億股,即不超過發行後總股本的20.00%。物産環能擬募集資金20.00億元,分別用於金華金義新區農林生物質焚燒熱電聯産項目、海鹽經濟開發區浙江物産山鷹熱電有限公司公用熱電項目、桐鄉泰愛斯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氣熱聯供項目、補充流動資金。
物産環能的營業收入連降兩年。2018年至2020年,物産環能營業收入分別為355.11億元、323.25億元、300.64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4.62億元、4.90億元、5.34億元。
物産環能在回復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2018至2020年,公司煤炭流通業務收入呈現小幅度下滑趨勢,主要係受公司業務規模波動,以及煤炭市場年度交易均價下滑影響,但下滑幅度較小,煤炭流通收入規模以及銷售量基本保持穩定。
2018年至2020年,物産環能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392.92億元、356.57億元、330.94億元;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1.54億元、11.97億元、4.03億元。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物産環能的資産總額分別為75.90億元、80.95億元、88.38億元;負債總額分別為56.18億元、59.08億元、62.64億元。
物産環能的貨幣資金無法覆蓋短期借款。報告期各期末,物産環能的貨幣資金分別為8.37億元、12.96億元、6.24億元;短期借款分別為11.84億元、13.21億元、11.08億元。
物産環能的資産負債率較高。報告期各期末,物産環能資産負債率分別為74.02%、72.99%和70.88%。煤炭流通相關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資産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61.41%、66.69%、72.11%;熱電聯産相關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資産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55.29%、58.68%、58.89%。
物産環能在回復採訪時表示,公司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受限,經營發展所需資金主要依靠銀行借款及自身經營積累,外部融資能力不足,而同行業可比公司上市後獲得了一定金額的募集資金且擁有更為便捷的權益融資渠道,資本結構得以改善。
物産環能的應收賬款週轉率逐年下降。報告期各期末,物産環能應收賬款賬面餘額分別為4.72億元、6.61億元及6.27億元,賬面價值分別為3.45億元、5.20億元及4.90億元,佔公司流動資産比例分別為9.66%、12.36%及9.80%。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70.11次/年、57.05次/年及46.66次/年。
2020年,物産環能的存貨賬面價值猛增,存貨週轉率連續下降。報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5.56億元、15.64億元和26.63億元,佔流動資産的比例分別為43.54%、37.16%及53.28%。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存貨週轉率分別為24.65次/年、18.54次/年及12.84次/年。
物産環能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公司經營煤炭流通業務時,一般根據客戶的具體煤炭需求尋找相應的煤炭貨源,並簽署相應煤炭銷售和採購合同。煤炭流通業務交易週期較短,若公司在執行的煤炭流通業務合同規模較高,則對應的庫存煤炭或發出煤炭價值較高,相應的存貨金額較高。
物産環能煤炭流通業務毛利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報告期內各期,物産環能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45%、3.82%和4.38%。其中,公司煤炭流通業務分別為1.28%、1.23%、1.78%,煤炭流通相關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7.29%、7.49%、6.68%。
物産環能對中國經濟網記者表示,公司煤炭流通業務毛利率低於可比公司均值,主要係最近三年公司將煤炭海上及陸地運輸成本因素計入存貨價值並在實現銷售時結轉至營業成本。剔除上述因素影響後,公司毛利率與行業可比公司相比無顯著差異。公司2018年及2019年毛利率相對較低的原因為期間煤炭價格震蕩下降,2020年毛利率上升的原因為煤炭價格在復工復産後開始上行。公司煤炭流通業務毛利率波動主要受煤炭市場供求因素影響。
物産環能關聯交易頻繁。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物産環能與關聯方發生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合計金額分別為6.04億元、5.35億元及4.81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為1.70%、1.66%及1.60%。同時,報告期內,公司與關聯方之間存在一定資金拆借情況,主要為向物産中大、物産財務借款。
物産環能在回復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2018至2020年,公司向關聯方拆入資金,主要為公司為維持正常資金週轉,具備必要性及合理性,相關交易合法。公司與物産中大間的資金拆借主要為臨時資金週轉,因此未約定利息;公司與物産財務、山煤物産之間借款利息一般參照借款時點央行基準利率進行制定,具備公允性,不存在損害公司利益的情況,不存在對公司或關聯方的利益輸送。
2017年至2020年,物産環能及下屬子公司共受到行政處罰25項,其中稅務處罰11項、環保處罰3項、其他處罰11項。
報告期內,物産環能熱電聯産業務發生環保安全事故,為富欣熱電“12·23”蒸汽管道爆裂事故。2017年12月23日,富欣熱電發生一台高溫高壓鍋爐主蒸汽管道旁通蒸汽回收支管發生爆裂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重傷。
物産環能在回復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熱電聯産的運營是一個系統性的複雜過程,且建設週期長,投入資本大,在建設、生産過程中存在較多的不可預期因素。關於2017年富欣熱電事故,根據調查組2018年出具的《嘉興市富欣熱電有限公司“12·23”蒸汽管道爆裂較大事故調查報告》,該事故直接原因為“事故管段材質不符合設計要求”,事故管理原因包括:工程管理混亂,違規建設熱電聯産項目,應急管理缺失及應急管理不及時等,其中工程管理混亂的責任方是富林化纖、湖南長新能、江蘇天目、江蘇正平;違規建設熱電聯産項目的責任方是富林化纖,以上事故責任方均與公司無關聯。
主營環保能源綜合利用服務
物産環能的主營業務是環保能源綜合利用服務,包括煤炭流通業務和熱電聯産業務,其中熱電聯産業務在提供蒸汽、電力(含燃煤發電、生物質發電及污泥發電)及壓縮空氣的同時,可為客戶提供污泥處置等服務。最近三年,物産環能主營業務未發生變化。
截至招股説明書籤署日,物産中大直接持有公司66.00%的股權,並通過物産金屬和物産國際間接持有公司4.00%股權,係公司控股股東。國資公司為物産中大控股股東,係公司間接控股股東。浙江省國資委通過國資公司和交通集團分別持有物産中大26.08%及17.63%股權,為物産中大實際控制人,亦為公司實際控制人。
物産環能擬於上交所主機板上市,發行股票的數量不超過1.14億股,即不超過發行後總股本的20.00%。本次發行的具體數量由公司董事會和主承銷商根據本次發行定價情況、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以中國證監會的相關要求在上述發行數量上限內協商確定。
物産環能擬募集資金20.00億元,其中7.50億元用於金華金義新區農林生物質焚燒熱電聯産項目,8.50億元用於海鹽經濟開發區浙江物産山鷹熱電有限公司公用熱電項目,3.00億元用於桐鄉泰愛斯環保能源有限公司氣熱聯供項目,1.00億元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營業收入連降兩年
物産環能的營業收入連降兩年。2018年至2020年,物産環能營業收入分別為355.11億元、323.25億元、300.64億元;凈利潤分別為6.37億元、6.99億元、7.03億元;歸屬於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4.62億元、4.90億元、5.34億元。
報告期內,物産環能的主營業務收入分別為351.27億元、318.89億元、299.98億元,其中煤炭流通業務收入分別為325.88億元、291.78億元、274.59億元,佔比分別為92.77%、91.50%、91.53%。
物産環能表示,報告期內,公司營業收入下降的主要影響因素為煤炭流通業務收入有所下降。公司營業收入主要來源於煤炭流通業務,煤炭流通業務收入報告期內略有下滑,主要係報告期內年煤炭市場價格有所下降導致公司在煤炭銷售量未發生較大變化的情況下,公司營業收入有所下降。
2018年至2020年,物産環能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分別為392.92億元、356.57億元、330.94億元;經營活動産生的現金流量凈額分別為11.54億元、11.97億元、4.03億元。
貨幣資金無法覆蓋短期借款
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物産環能的資産總額分別為75.90億元、80.95億元、88.38億元;負債總額分別為56.18億元、59.08億元、62.64億元。
報告期各期末,物産環能的貨幣資金分別為8.37億元、12.96億元、6.24億元。
物産環能的貨幣資金無法覆蓋短期借款。報告期各期末,物産環能的短期借款分別為11.84億元、13.21億元、11.08億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一年內到期的非流動負債、長期借款合計餘額為15.71億元。
報告期各期末,物産環能資産負債率分別為74.02%、72.99%和70.88%。煤炭流通相關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資産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61.41%、66.69%、72.11%;熱電聯産相關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資産負債率平均值分別為55.29%、58.68%、58.89%。
物産環能稱,公司資産負債率處於合理範圍內,與可比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異。最近三年,公司資産負債率略高於同行業可比公司的平均水準,主要係公司融資渠道和融資方式受限,經營發展所需資金主要依靠銀行借款及自身經營積累,外部融資能力不足,而同行業可比公司上市後獲得了一定金額的募集資金且擁有更為便捷的權益融資渠道,資本結構得以改善。
應收賬款週轉率逐年降低
報告期各期末,物産環能應收賬款賬面餘額分別為4.72億元、6.61億元及6.27億元,賬面價值分別為3.45億元、5.20億元及4.90億元,佔公司流動資産比例分別為9.66%、12.36%及9.80%。
報告期內,公司應收賬款賬齡主要為1年以內,佔比分別為81.73%、86.98%、84.23%,部分應收賬款賬齡較長,主要為單項計提預期信用損失的應收賬款。
物産環能的應收賬款週轉率逐年下降。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應收賬款週轉率分別為70.11次/年、57.05次/年及46.66次/年。
2020年存貨賬面價值猛增 存貨週轉率連降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貨賬面價值分別為15.56億元、15.64億元和26.63億元,佔流動資産的比例分別為43.54%、37.16%及53.28%。公司存貨主要為煤炭流通業務中的庫存商品和發出商品,報告期內發出商品及庫存商品賬面價值佔存貨比重分別為96.41%、97.10%及97.64%。
物産環能稱,公司經營煤炭流通業務時,一般根據客戶的具體煤炭需求尋找相應的煤炭貨源,並簽署相應煤炭銷售和採購合同。煤炭流通業務交易週期較短,報告期各期末若公司在執行的煤炭流通業務合同規模較高,則對應的庫存煤炭或發出煤炭價值較高,相應的存貨金額較高。此外,公司會根據煤炭市場價格波動和供需情況提前採購部分煤炭,降低後續業務經營成本,因此若報告期各期末公司預期煤炭價格將上升,則公司會增加存貨儲備。因此,公司報告期各期末存貨賬面金額存在較大的波動主要係公司煤炭流通業務經營特徵與煤炭市場供需情況變動導致。
2020年末,公司存貨賬面價值較2019年末增加10.99億元,主要係隨著2020年末煤炭價格呈現較快上升趨勢,在該情況下,公司為降低後續經營成本,也主動增加部分煤炭庫存。
物産環能的存貨週轉率下降。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存貨週轉率分別為24.65次/年、18.54次/年及12.84次/年。
2018年公司存貨週轉率有所下降主要係公司2018年12月底主動增加部分煤炭庫存,同時各全年營業成本整體保持穩定,導致存貨週轉率有所下滑;2019年公司存貨週轉率有所下降主要係受煤炭價格整體下降趨勢影響,公司營業成本有所降低,導致存貨週轉率有所下滑;2020年,公司存貨週轉率年為12.84次/年,較以前年度下滑,主要繫上半年受新冠疫情的影響,當期營業成本有所降低,同時2020年末煤炭價格呈現較快上升趨勢,在該情況下,公司為降低後續經營成本,也主動增加部分煤炭庫存,導致期末存貨金額較大。
煤炭流通業務毛利率低
報告期內各期,物産環能主營業務毛利率分別為3.45%、3.82%和4.38%。
物産環能煤炭流通業務毛利率低於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值。報告期內,公司煤炭流通業務分別為1.28%、1.23%、1.78%,而煤炭流通相關行業可比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7.29%、7.49%、6.68%,最小值分別為1.5%、2.23%、1.25%。2018年和2019年,物産環能煤炭流通業務毛利率為同行業墊底。
物産環能稱,報告期內,公司煤炭流通業務毛利率顯著低於可比公司均值的原因主要係報告期內公司將煤炭海上及陸地運輸成本因素計入存貨價值並在實現銷售時結轉至營業成本。
剔除上述因素影響後,2018年和2019年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平均值分別為1.68%、1.42%,仍高於物産環能。
物産環能稱,由上述對比可知,報告期內公司煤炭流通業務毛利率顯著低於可比公司均值的原因主要係營業成本的結轉差異所致,考慮上述因素影響後,公司毛利率與行業可比公司相比無顯著差異。
關聯交易頻繁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物産環能與關聯方發生的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合計金額分別為6.04億元、5.35億元及4.81億元,佔當期營業收入的比重為1.70%、1.66%及1.60%。同時,報告期內,公司與關聯方之間存在一定資金拆借情況,主要為向物産中大、物産財務借款。
在購買商品、接受勞務的關聯交易方面,報告期內,公司向關聯方採購商品和接受勞務的情況主要為向公司合營企業山煤物産採購煤炭。物産環能稱,公司的合營方為A股上市公司山煤國際,擁有煤炭資源優勢,成立合資公司有助於鞏固公司與山煤國際的合作關係,物産環能根據需要向其採購煤炭具有一定合理性和必要性,相關交易合法。
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經常性關聯採購總額分別為4.51億元、15.57億元及8.56億元,佔當期營業成本的比例分別為1.32%、5.02%及2.98%,總體佔比較小。2019年公司經常性關聯採購總額相比其他年度金額上升較多,主要原因係2018年7月山煤物産成立,公司每年增加對山煤物産的經常性關聯採購。
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的關聯交易方面,2018年、2019年及2020年,公司經常性關聯銷售總額分別為6.04億元、5.28億元、4.81億元。其中,熱電聯産業務經常性關聯銷售總額分別為1.51億元、1.54億元、1.56億元,佔當期熱電聯産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5.93%、5.67%及6.14%;煤炭流通業務經常性關聯銷售總額分別為4.53億元、3.74億元、3.25億元,佔當期煤炭流通業務收入的比例分別為1.39%、1.28%及1.18%。
在關聯方資金拆借方面,物産環能表示,報告期內公司與關聯方資金拆借情況為公司向關聯方拆入資金,主要為公司為維持正常資金週轉,具備必要性及合理性,相關交易合法。公司與物産中大間的資金拆借主要為臨時資金週轉,因此未約定利息;公司與物産財務、山煤物産之間借款利息一般參照借款時點央行基準利率進行制定,具備公允性。
4年受到行政處罰25項
2017年至2020年,物産環能及下屬子公司共受到行政處罰25項,其中稅務處罰11項、環保處罰3項、其他處罰11項。
在稅務相關處罰中,報告期內,公司稅務類行政處罰共計1項,為寧波浙燃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稅附加、地方交易費附迦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而受到簡易處罰50元。
另外,2017年公司稅務類行政處罰共計10項。物産環能因未足額扣繳個人所得稅、未按規定並計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足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被罰款9.42萬元;電力燃料、寧波浙燃因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分別被罰款1.03萬元、3639.00元;寧波浙燃因未按照規定期限辦理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稅附加、地方交易費附迦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被罰款50元;富陽公司因財産保險合同未夠貼印花稅,被罰款16.65元;富陽公司因將用於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的購進貨物或者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從銷項稅額中抵扣,被罰款241.20元;電力燃料因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被罰款1.24萬元;嘉興錦江熱電有限公司(已登出)因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被罰款4153.10元;寧波中能電力燃料有限公司(已登出)因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其他所得個人所得稅,被罰款2676.60元;浙江物産燃料集團進出口有限公司(已登出)因未按規定代扣代繳其他所的個人所得稅、多列支出,分別被罰款1.07萬元、3.00萬元。
在環保處罰中,2017年至今,物産環能及其子公司共受到3項環保處罰,其中2017年1項,報告期內兩項。
2017年5月5日,嘉興市南湖區環境保護局出具南環罰決字[2017]28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執法人員于2017年4月26日對秀舟熱電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秀舟熱電“于2014年開始實施新增技改項目的建設,即新增建設1台130t/h高溫高壓迴圈流化床鍋爐、1台100t/h高溫高壓生物質迴圈流化床鍋爐及配套1台15MW高溫高壓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該技改項目未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擅自開工投入運作”,對秀舟熱電處以42.81萬元罰款。
2018年4月25日,嘉興市南湖區環境保護局出具南環罰決字[2018]62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執法人員于2017年12月12日對富欣熱電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富欣熱電“地下冷卻水管道破損,冷卻水從破損口流入雨水管道,並經廠區東側河道邊雨水排放口流入河道。”,對富欣熱電處以責令限期拆除及8.08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19年8月28日,嘉興市南湖區環境保護局出具嘉環(南)罰字[2019]126號《行政處罰決定書》。執法人員于2019年7月29日對秀舟熱電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秀舟熱電“新建2台130t/h和1台100t/h高溫高壓迴圈流化床鍋爐,以及配套2台15MW背壓式汽輪發電機組。其中1台130t/h流化床鍋爐于2018年12月建設完成,其餘兩台于2014年建設並投入生産,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至今未經驗收。”,對秀舟熱電處以責令改正及41.6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此外,2017年至今,物産環能及其子公司共受到11項其他處罰。
秀舟熱電因未如實記錄安全生産教育和培訓情況,被罰款1萬元;秀舟熱電因消防設施設置不符合標準、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分別被罰款5000元、5000元;2019年12月13日,秀舟熱電因非法佔用土地,被責令限期退還非法佔用土地,沒收非法佔用土地上新建建築物和其他設施,並罰款7.71萬元;2020年9月18日,秀舟熱電因未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擅自建造廠房,被罰款14.21萬元;新嘉愛斯熱電因未執行政府定價,分別被罰沒收加價款44.28萬元並罰款3.5萬元、沒收環保電價加價款5.91萬元、沒收多結算的電費但免於罰款、沒收超限值時段的環保電價款309.27元;新嘉愛斯熱電億未落實網路安全保護責任,被給予警告並責令改正;富欣熱電因發生安全生産事故被罰款35.00萬元。
曾涉6死3重傷安全生産事故
報告期內,物産環能熱電聯産業務發生的環保安全事故為富欣熱電“12·23”蒸汽管道爆裂事故。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嘉興市南湖區“12·23”蒸汽管道爆裂較大事故調查報告的批復》(浙政函[2018]75號)、《事故調查報告》等文件資料,2017年12月23日,富欣熱電發生一台高溫高壓鍋爐主蒸汽管道旁通蒸汽回收支管發生爆裂事故,造成6人死亡、3人重傷。
根據《事故調查報告》,發生事故鍋爐為富欣熱電鍋爐,屬於熱電聯産項目組成部分。除事故發生單位富欣熱電外,其他事故相關單位還包括項目工程建設單位富林化纖、鍋爐工程總承包單位長新能、鍋爐安裝單位天目建設、鍋爐安裝無損檢測單位正平事務所、鍋爐範圍內管道設計單位山東省陽光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鍋爐安裝監督檢查單位嘉興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院以及富欣熱電的控股單位物産環能。
發生事故鍋爐為富欣熱電鍋爐,屬於熱電聯産項目組成部分。除事故發生單位富欣熱電外,其他事故相關單位還包括項目工程建設單位富林化纖、鍋爐工程總承包單位長新能、鍋爐安裝單位天目建設、鍋爐安裝無損檢測單位正平事務所、鍋爐範圍內管道設計單位山東省陽光工程設計院有限公司、鍋爐安裝監督檢查單位嘉興市特種設備檢驗檢測院以及富欣熱電的控股單位物産環能。
上述熱電聯産項目是富林化纖于2003年籌建項目,于2004年至2005年相繼建成投産。2015年10月,富林化纖將熱電車間分立獨立經營,2016年1月註冊成立富欣熱電。物産環能于2016年12月收購富欣熱電;截至2017年12·23事故發生日,物産環能持有富欣熱電70%股權,自然人唐紹福持有富欣熱電30%股權。
事故直接原因為“事故管段材質不符合設計要求”,事故管理原因包括工程管理混亂、違規建設熱電聯産項目、應急管理缺失及應急處置不及時等。經調查認定,該事故為一起鍋爐工程安裝品質引發的較大特種設備安全責任事故。
富欣熱電“12·23”事故由浙江省品質技術監督局委託嘉興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嘉興市品質技術監督局局長為組長的事故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並由嘉興市品質技術監督局處以35萬元罰款。
物産環能在回復中國經濟網記者採訪時表示,熱電聯産的運營是一個系統性的複雜過程,且建設週期長,投入資本大,在建設、生産過程中存在較多的不可預期因素。關於2017年富欣熱電事故,根據調查組2018年出具的《嘉興市富欣熱電有限公司“12·23”蒸汽管道爆裂較大事故調查報告》,該事故直接原因為“事故管段材質不符合設計要求”,事故管理原因包括:工程管理混亂,違規建設熱電聯産項目,應急管理缺失及應急管理不及時等,其中工程管理混亂的責任方是富林化纖、湖南長新能、江蘇天目、江蘇正平;違規建設熱電聯産項目的責任方是富林化纖,以上事故責任方均與公司無關聯。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