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網站近日公佈的《關於對亞洲(北京)資産評估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2019〕26號)顯示,亞洲(北京)資産評估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亞洲資産評估”)在執業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聞集團”,000793.SZ)的天津掌視億通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掌視億通”)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車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車音智慧”)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深圳市麥遊互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麥遊互動”)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北京澄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澄懷科技”)資産組價值諮詢項目(報告編號分別是京亞評報字〔2019〕第048號、京亞評報字〔2019〕第049號、京亞評咨字〔2019〕第003號、京亞咨報字〔2019〕第002號)4個項目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評估結論不準確
亞洲資産評估在掌視億通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中,相關資産組評估值虛減1.04億元,佔原評估值31.54%;在車音智慧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中,相關資産組評估值虛增0.43億元,佔原評估值1.40%。上述行為不符合《資産評估執業準則——資産評估報告》第四條的規定。
二、評估目的不明確
在華聞集團的麥遊互動及澄懷科技商譽減值測試程式中,亞洲資産評估出具了諮詢報告,代替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報告。上述行為不符合《資産評估基本準則》第九條的規定。
綜上,亞洲資産評估上述行為不符合《資産評估執業準則——資産評估報告》《資産評估基本準則》有關要求,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二條、五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海南證監局決定對亞洲資産評估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資訊數據庫。亞洲資産評估應嚴格遵守資産評估準則的規定,加強品質控制,進一步提高執業品質,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亞洲資産評估成立於2008年7月3日,註冊資本200萬人民幣,羅俊軍為法人代表、經理、執行董事、最終受益人、股東,持股比例49%,瞿建華為實控人、最終受益人、大股東,持股比例51%。據天眼查顯示,亞洲資産評估已于2019年11月1日變更名稱為“藍策亞洲(北京)資産評估有限公司”。
華聞集團成立於1991年9月13日,註冊資本20億元,于1997年7月29日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汪方懷為法人代表、董事長兼總經理;截至2019年9月30日,華聞集團第一大股東為國廣環球資産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64億股,持股比例8.2%。
《資産評估執業準則——資産評估報告》第四條規定:資産評估報告陳述的內容應當清晰、準確,不得有誤導性的表述。
《資産評估基本準則》第九條規定:資産評估機構受理資産評估業務前,應當明確下列資産評估業務基本事項:
(一)委託人、産權持有人和委託人以外的其他資産評估報告使用人;
(二)評估目的;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
(四)價值類型;
(五)評估基準日;
(六)資産評估報告使用範圍;
(七)資産評估報告提交期限及方式;
(八)評估服務費及支付方式;
(九)委託人、其他相關當事人與資産評估機構及其資産評估專業人員工作配合和協助等需要明確的重要事項。
資産評估機構應當對專業能力、獨立性和業務風險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受理資産評估業務應當滿足專業能力、獨立性和業務風險控制要求,否則不得受理。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二條規定:為資訊披露義務人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出具專項文件的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勤勉盡責、誠實守信,按照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行業執業規範和道德準則發表專業意見,保證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四條規定:資産評估機構應當恪守職業道德,嚴格遵守評估準則或者其他評估規範,恰當選擇評估方法,評估中提出的假設條件應當符合實際情況,對評估對象所涉及交易、收入、支出、投資等業務的合法性、未來預測的可靠性取得充分證據,充分考慮未來各種可能性發生的概率及其影響,形成合理的評估結論。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六十五條規定:為資訊披露義務人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出具專項文件的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人員,違反《證券法》、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由中國證監會依法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等監管措施;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中國證監會依法處罰。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亞洲(北京)資産評估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2019〕26號
亞洲(北京)資産評估有限公司: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有關規定,我局對你公司執業的華聞傳媒投資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聞集團)的天津掌視億通資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掌視億通)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車音智慧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車音智慧)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深圳市麥遊互動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麥遊互動)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北京澄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澄懷科技)資産組價值諮詢項目(報告編號分別是京亞評報字〔2019〕第048號、京亞評報字〔2019〕第049號、京亞評咨字〔2019〕第003號、京亞咨報字〔2019〕第002號)進行了檢查。經查,我局發現你公司存在以下問題:
一、評估結論不準確
在掌視億通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中,相關資産組評估值虛減1.04億元,佔原評估值31.54%;在車音智慧資産組可收回價值評估項目中,相關資産組評估值虛增0.43億元,佔原評估值1.40%。
上述行為不符合《資産評估執業準則——資産評估報告》第四條的規定。
二、評估目的不明確
在華聞集團的麥遊互動及澄懷科技商譽減值測試程式中,你公司出具了諮詢報告,代替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報告。
上述行為不符合《資産評估基本準則》第九條的規定。
綜上,你公司上述行為不符合《資産評估執業準則——資産評估報告》《資産評估基本準則》有關要求,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二條、五十四條的規定。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資本市場誠信資訊數據庫。你公司應嚴格遵守資産評估準則的規定,加強品質控制,進一步提高執業品質,杜絕上述問題再次發生。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海南證監局
2019年11月7日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