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山西汾酒總經理常建偉在世界名酒價值論壇上表示,山西汾酒未來的發展目標是進入酒企前三。三年前公司營業收入為60億元左右,今年有望實現120億元。
經查詢發現,截至目前,山西汾酒並沒有發佈三季報及三季報預告,也就是説公司目前還未在官方指定媒體披露過前三季度及全年業績。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資訊披露義務人在公司網站及其他媒體發佈資訊的時間不得先於指定媒體,不得以新聞發佈或者答記者問等任何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報告、公告義務,不得以定期報告形式代替應當履行的臨時報告義務。按照該規定,山西汾酒總經理提前公開表露公司的全年業績預測是否涉嫌資訊披露違規呢?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表示,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六條的規定,山西汾酒總經理此舉已侵犯了投資者公平獲取資訊的權利,涉嫌構成了資訊披露違規,或許面臨警示函。在相關資訊沒有通過公告方式披露之前,高管個人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對外傳達資訊都會構成資訊披露違規。
資訊披露違規屢見不鮮 高管信披意識待加強
年初以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違規事件屢見不鮮,多因高管人員合規意識不強 ,在公開場合透露未披露資訊。
今年年初,董明珠在1月16日格力電器2019年第一屆臨時股東大會答股東提問時表示:“2018年格力電器預計營收將達2000億元,稅後利潤預計超過260億元。” 而格力電器當日晚間才對外披露業績預告公告。
一天之後,格力電器便收到了深交所下發的關注函,稱公司董事長在股東大會上發表的有關公司業績的言論違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修訂)》第2.15條規定,上市公司及相關資訊披露義務人在指定媒體上公告之前不得以新聞發佈或答記者問等任何其他方式透露、泄漏未公開重大資訊。
深交所還表示,公司要嚴格規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對外發佈資訊的行為,切實提高資訊披露意識,遵守並促使有關人員遵守《股票上市規則》和本所其他相關規定。
王智斌稱,企業高管對企業情況瞭如指掌,這當然是好事,但是高管應當充分注意自己的言行。言的方面,要有對內幕資訊有充分的保密意識,要尊重公眾股東公平獲取資訊的權利。行的方面,則指高管不能利用內幕資訊進行內幕交易。在目前監管環境趨嚴以及投資者維權意識高漲的情況下,高管在言或者行方面有差池的,都有可能面臨意想不到的法律後果。如果最終經審計年報中披露的業績數據與該高管通過媒體預測的數據出現較大差異,受到高管言論誤導的投資者,可以以公司發佈誤導性陳述為由,向山西汾酒提起民事索賠訴訟。
本次山西汾酒總經理提前公佈業績,上海國瓴律師事務所朱琴律師認為跟格力和美的的性質是相同的,公司的業績預期資訊屬於上市公司的重要資訊,必須依據資訊披露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進行合法合規的披露,格力和美的也是同樣的問題,都屬於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信披違規行為。
此前,五糧液9月6日上午便有媒體發佈新聞稱其換帥,但直到晚間,五糧液才做出公告。朱琴律師認為本次事件和五糧液事件都屬於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行為,都有可能會損害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影響市場的正常運作,因而都屬於需要被嚴格監管的違法行為。
2019年營收增速或約27.91% 較去年放緩
Wind數據顯示,山西汾酒營收自2015年反彈以來,呈穩定增長態勢,2018年增速達到近年峰值,約55.39%。若總經理常建偉透露的今年全年120億元營收屬實,那麼2019年的營收增速約27.91%,相較于2018年大幅放緩。
通過對比中報數據可以發現,山西汾酒上半年省內和省外營業收入均實現同比增長,尤其是省外今年發力較大,與省內營收幾乎持平。可從增速來看,上半年省內和省外增速均出現下滑,尤其是省內增速大幅下滑。在省內市佔率高企的情況下,未來的業績空間或將更多取決於省外市場。
同花順數據顯示,山西汾酒今日早盤平開,隨後震蕩走高,今日盤中最大漲幅達5.5%,截至發稿,成交金額超3億元,上一交易日全天成交額3.6億元。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