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原證券(601375.SH)發佈2019年年度業績快報公告。中原證券2019年實現營業收入23.73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3.8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5822.27萬元,同比下降11.50%。
3月31日,中原證券在發佈業績快報同時,還發佈了調整非公開發行A股股票方案的公告,將擬募集資金總額由不超過55億元調整為52.5億元,發行對象由不超過十名特定投資者調整為不超過三十五名,發行價格由不低於前20個交易日交易均價的90%調整為不低於80%,同時鎖定期由原來的36個月、12個月縮短為18個月、6個月。
根據證監會公佈2019年證券公司分類結果顯示,中原證券2019年級別為BBB。2017年和2018年中原證券評級分別為A級和C級。
2019年營收增長43% 凈利潤下降11%
3月31日,中原證券披露2019年業績快報,公司去年實現營業收入23.73億元,同比增長43.82%。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5822.27萬元,同比下降11.50%。
中原證券2019年業績快報顯示,公司經紀業務營業收入13.92億元,佔營業收入的58.69%,同比上升48.53%,營業利潤率同比減少11.25個百分點;投行業務營業收入2.09億元,佔營業收入的8.82%,同比上升145.92%,營業利潤率同比增加51.50個百分點。
投資管理業務營業收入1.98億元,佔營業收入的8.34%,同比下降11.55%,營業利潤率同比增加16.91個百分點;自營業務營業收入4.21億元,佔營業收入的17.76%,同比上升404.30%,營業利潤率同比增加48.37個百分點。境外業務營業收入-1.78億元,佔營業收入的-7.51%;總部及其他業務營業收入4.32億元,佔營業收入的18.21%,同比增加77.80%,營業利潤率同比增加77.93百分點。
而在首發上市保薦業務方面,2019年中原證券顆粒無收,沒有一家保薦企業完成上市。
財務狀況方面,2019年末,中原證券總資産為435.70億元,較上年末421.55億元增加14.15億元,增幅3.36%。其中貨幣資金、結算備付金及存出保證金佔總資産的比率為28.10%, 金融資産佔總資産的比率為42.53%,融出資金佔總資産的比率為13.91%,投資性房地産、固定資産、在建工程佔總資産的比率為0.56%,長期股權投資佔總資産的比率為2.54%,買入返售金融資産佔總資産的比率為6.94%,其他資産佔總資産的比率為5.42%。2019年中原證券應付職工薪酬為4.79億元。
2019年末公司總負債330.72億元,較上年末308.80億元增加21.92億元,增幅7.10%。其中代理買賣證券款佔總負債的比率為26.90%,應付債券、應付短期融資款佔總負債的比率為27.45%,賣出回購金融資産款佔總負債的比率為26.37%,銀行借款佔總負債的比率為4.78%,拆入資金佔總負債的比率為7.14%,交易性金融負債、衍生金融負債佔總負債的比率為3.37%,應付薪酬、稅金、其他負債等佔總負債的比率為3.99%。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原證券扣除代理買賣證券款的資産負債率為69.73%,同比增加1.41個百分點。
2019年12月3日,公司實施了上半年利潤分配方案,本次利潤分配以方案實施前的公司總股本3,869,070,700 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包括A股股東及H股股東)每股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0.02 元(含稅),共計派發現金紅利人民幣7738.14萬元(含稅)。
計提信用減值準備3.50億元
值得關注的是,中原證券2019年計提各項信用減值準備共計3.50億元,其中對買入返售金融資産計提1.77億元,債權投資減值準備1.22億元。
上述資産減值中佔比較高的買入返售金融資産,是指公司按返售協議約定先買入再按固定價格返售的證券等金融資産所融出的資金,對應的是股票質押風險。
2019年8月28日,中原證券公告披露,2019年上半年計提各項信用減值準備共計人民幣8036.62萬元,其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産7784.02萬元,主要是公司對涉及神霧節能(000820.SZ)的股票質押業務計提減值準備人民幣 7857.30 萬元,以及買入返售金融資産規模下降等原因轉回減值準備人民幣 73.28 萬元。
2019年10月31日,中原證券公告披露,2019年第三季度計提信用減值準備人民幣6951.09萬元,其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産5908.82萬元,主要是公司對涉及神霧節能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0820.SZ,該股票已被實施*ST)、廣東銀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300221.SZ)、河南科迪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770.SZ)、長城影視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071.SZ)的股票質押業務計提減值準備人民幣 5918.95 萬元,以及買入返售金融資産規模下降等原因轉回減值準備人民幣10.13 萬元。
2020年3月31日,中原證券公告披露,2019年第四季度計提信用減值準備人民幣19,982.11萬元,其中買入返售金融資産4049.21萬元,債券投資11,196.10萬元,委託及委託貸款4078.27萬元。
2019年第四季度對買入返售金融資産計提減值準備,主要是公司對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002147.SZ,該股票已被實施 ST)的股票質押業務計提減值準備人民幣 4133.73 萬元,以及買入返售金融資産規模下降等原因轉回減值準備人民幣 84.52 萬元。
2019年第四季度對債券投資計提減值準備,主要是子公司中州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所投資私募票據本金港幣 13,965.32 萬元,因票據發行人未能按期償還本金,構成實質性違約,公司對其質押股權和其他可追償資産預估可收回價值後,預計合同應收的現金流量與預期能收到的現金流量之間存在差額。經測算,2019 年 10-12 月計提信用減值準備港幣 8244.27 萬元(按 2019 年度平均匯率折合人民幣7259.29 萬元),累計計提信用減值準備港幣 8379.19 萬元。
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所投資的債權投資賬面本金人民幣 24,438.81 萬元,因所投資的産品未能按期償還本金,構成實質性違約,公司對可追償資産預估可收回價值後,預計合同應收的現金流量與預期能收到的現金流量之間存在差額。經測算,2019 年 10-12 月計提信用減值準備人民幣 4887.76 萬元,累計計提信用減值準備人民幣 4887.76 萬元。 其他項目共計轉回減值準備人民幣 950.95 萬元,主要是債權投資規模下降等原因所致。
2019年第四季度對貸款及委託貸款計提減值準備 ,主要是子公司河南省中原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兩筆貸款餘額共計人民幣 10,000.00 萬元,因出現逾期,已發生信用減值。結合其信用狀況和經營情況,將合同應收的現金流量與預期能收到的現金流量之間差額的現值確認為減值損失,經測算,兩筆業務2019年10-12月計提信用減值準備共計人民幣3767.96萬元,累計計提信用減值準備共計人民幣6841.08萬元。
33起訴訟涉及金額超14億元
除了股票質押風險,中原證券還面臨訴訟纏身的問題。根據2019年12月2日中原證券關於累計涉及訴訟事項的公告。中原證券及子公司對近12個月內未披露的累計涉及訴訟(仲裁)事項共計33起,訴訟(仲裁)金額合計約14.03億元。
其中涉案金額較大案件共有4起,合計訴訟金額9.57億元,其餘29起訴訟合計金額4.46億元。
第一起為河南中益置業有限公司金融委託理財合同糾紛案((2019)豫01民初1407號),訴訟金額1.06億元。原告為中州藍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州藍海”),被告為河南中益置業有限公司、河南中益重工機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中益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河南中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河南中益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鄭州盛之峰實業有限公司、葛洪濤、徐香紅、徐增才。
2017年2月20日,河南中益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益置業”)與中原信託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原信託”)共同簽署《信託貸款合同》(豫中信字(2016)第251-1號)。中益置業以其合法持有的鄭州市高新區銀屏路5號在建工程作為抵押物向中原信託提供抵押擔保。同時,葛洪濤、徐香紅、河南中益重工機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徐增才、河南中益工程勘察有限公司、河南中益實業集團有限公司、河南中益物業服務有限公司、鄭州盛之峰實業有限公司為本次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中州藍海為上述信託計劃受益人。
截至2019年4月25日,中益置業向中原信託償還貸款本金共計2031.00萬元,剩餘貸款本金為9969.00萬元。因中益置業自2018年12月21日起未能按照約定向中原信託支付貸款利息,已構成根本違約。
鄭州中院于2019年5月22日受理該案件,並於2019年10月25日作出(2019)豫01民初1407號民事判決書,判決中益置業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向中州藍海償還信託貸款本金99,690,000元及自2018年12月21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間的利息4,848,753.75元、複利136,931.48元,之後的利息、罰息、複利、違約金以及律師費用總計以99,690,000元為基數,自2019年4月30日起至實際給付之日止,按年利率24%計付。
第二起為柯文托、柯金治、施凱華及福建省優雅環保壁紙有限公司保證合同糾紛((2019)閩05民初1874號),訴訟金額1.72億元。原告為中州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州國際”),被告:柯文托、柯金治、施凱華、福建省優雅環保壁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雅壁紙”)。
2018年11月1日,優源國際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優源控股”)與中州國際簽訂《票據購買協議》,柯文托與中州國際簽署《連帶保證合同》。根據該協議,中州國際購買優源控股發行的港幣2億元票據,優源控股應于票據到期日全額向中州國際支付票據的本金及應計和未付利息。柯金治、施凱華及優雅壁紙為該票據融資出具了還款承諾函。
因優源控股未能在最後付款日期全額支付票據本金及利息,中州國際依法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泉州中院”)起訴,請求判令:(1)判令柯文托、柯金治、施凱華、優雅壁紙對優源控股欠付中州國際《票據購買協議》項下本金及相應利息港幣190,629,363.14元,向中州國際承擔連帶清償責任;(2)判令柯文托、柯金治、施凱華、優雅壁紙對優源控股應當賠償中州國際因本案支出的公證費、翻譯費、財産保全保險費等,向中州國際承擔連帶清償責任;(3)判令柯文托、柯金治、施凱華、優雅壁紙承擔本案訴訟費、財産保全保險費(按照實際發生額計算)。
泉州中院于2019年10月21日受理該案件,並於2019年10月25日作出(2019)閩05民初187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申請人柯文托、柯金治、施凱華及優雅壁紙名下的財産,價值以人民幣172,109,217.04元為限,本裁定送達後立即執行。2019年10月31日,中州國際接到泉州中院通知,中州國際訴柯文托、柯金治、施凱華及優雅壁紙保證合同糾紛案((2019)閩05民初1874號)定於2019年12月10日開庭審理。
第三起為柯文托、柯金珍保證合同糾紛((2019)閩05民初1875號),訴訟金額2.47億元。原告為中州國際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州國際投資”),被告為柯文托、柯金珍。
2017年10月16日,優源控股、柯文托與中州國際投資簽訂《可轉換債券認購協議》,柯文托及柯金珍分別與中州國際投資簽訂《擔保協議》。根據該協議,中州國際投資認購由優源控股發行的港幣2億元可轉換債券。
因優源控股未能在最後付款日期全額支付債券本金及利息,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中州國際投資依法向泉州中院起訴,請求判令如下:(1)判令柯文托對優源控股欠付中州國際投資可轉換債券本金港幣2億元及相應利息、額外補償款港幣69,534,246.60元,向中州國際投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2)判令柯金珍對優源控股欠付中州國際投資可轉換債券本金港幣2億元及相應利息、額外補償款港幣69,534,246.60元,向中州國際投資承擔連帶賠償責任;(3)判令柯文托、柯金珍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財産保全保險費(按照實際發生額計算)。
泉州中院于2019年10月21日受理該案件,于2019年10月25日作出(2019)閩05民初1875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凍結被申請人柯文托、柯金珍名下的財産,價值以人民幣246,884,016.93元為限,本裁定送達後立即執行。2019年10月30日,中州國際投資接到泉州中院通知,中州國際投資訴柯文托、柯金珍保證合同糾紛案((2019)閩05民初1875號)定於2019年12月10日開庭審理。
第四起為科迪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合同糾紛案((2019)豫01民初2323號),訴訟金額4.32億元。原告為中原證券,被告為科迪食品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迪集團”)。
2015年8月28日,公司與科迪集團簽訂了《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協議》(合同編號:20150007,以下簡稱“業務協議1”)。2015年9月1日,雙方簽訂了《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初始交易)》(合同編號:20150013,以下簡稱“初始交易協議1”)。協議生效後,公司依約向科迪集團融出資金人民幣300,000,000.00元(科迪集團于2017年7月26日部分還款94,991,738.00元,待購回金額為205,008,262.00元),
科迪集團將持有的河南科迪乳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碼:002770,以下簡稱“科迪乳業”)股票6,498萬股(經轉增、解質押後)質押給公司,並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了股票質押登記。
2016年9月7日,公司與科迪集團簽訂了《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協議》(合同編號:20150007-1,以下簡稱“業務協議2”)。2016年12月27日,雙方簽訂了《中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協議(初始交易)》(合同編號:20160045,以下簡稱“初始交易協議2”)。協議生效後,公司依約向科迪集團融出資金人民幣100,000,000.00元,科迪集團將持有的科迪乳業股票3,762萬股(經轉增後)質押給公司,並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辦理了股票質押登記。
根據公司和科迪集團簽訂的業務協議1和初始交易協議1,科迪集團質押的科迪乳業股票,按照2018年1月31日收市價格計算,閉市後履約保障比例為138.58%,低於雙方約定的平倉線,科迪集團未按照約定在次一交易日13:00前採取履約保障措施,使交易履約保障比例超過警戒線,科迪集團已構成違約。
根據公司和科迪集團簽訂的業務協議2和初始交易協議2,科迪集團所持科迪乳業公司股票,按照2018年2月1日收市價格計算,閉市後履約保障比例為153.62%,低於雙方約定的平倉線,科迪集團未按照約定在次一交易日13:00前採取履約保障措施,使交易履約保障比例超過警戒線,科迪集團再次構成違約。
公司依法向鄭州中院起訴,請求判令如下:(1)判令科迪集團償還公司融資本金人民幣305,008,262.00元;(2)判令科迪集團以融資本金人民幣205,008,262.00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7%向公司支付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暫計至2019年10月31日為人民幣16,801,655.01元,以及以融資本金人民幣100,000,000.00元為基數,按照年利率7%向公司支付自2018年3月30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利息,暫計至2019年10月31日為人民幣11,123,287.67元;(3)判令科迪集團以人民幣205,008,262.00元融資未歸還本金為基數,按照日利率0.05%向公司支付自2018年2月1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違約金,暫計至2019年10月31日為人民幣65,295,131.45元,以及以人民幣100,000,000.00元融資未歸還本金為基數,按照日利率0.05%向公司支付自2018年2月2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的違約金,暫計至2019年10月31日為人民幣31,800,000.00元;
(4)判令科迪集團向公司支付為實現債權産生的律師費人民幣1,630,000.00元;(5)判令公司有權對科迪集團質押給公司的共計10,260萬股科迪乳業股票的折價、拍賣或變賣所得價款在上述第1項至第4項確定的債權範圍內享有優先受償權;(6)判令科迪集團承擔訴訟費等一切訴訟費用。
鄭州中院于2019年11月29日受理該案,開庭時間暫未確定。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