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午間,回天新材發佈公告稱收到交易所關注函,關注函就此前公司披露的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被刑拘事項,追問了多個細節。
3月17日公告顯示,回天新材接到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章鋒家屬的通知,獲悉章鋒因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被公安機關採取刑事拘留措施。
援引公開資訊可知,章鋒為回天新材創始人,目前為公司的“終身名譽董事長”。今年2月1日,公司發佈公告稱,章鋒與配偶楊蓮花離婚,並將所持股份的一半分給楊蓮花,此後二人持股比例相同,不過,對應的股份表決權全部委託給其子,即現任董事長章力。
在3月17日的公告中,回天新材稱章鋒未擔任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職務,未參與公司的經營管理,上述事項不會對公司日常生産經營活動産生影響。公司具備持續完善的治理結構及內部控制機制,目前公司生産經營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
3月18日,回天新材發佈了投資者活動記錄表,稱章鋒被刑拘“係公司控股股東之一致行動人的個人案件,其未參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該事件不會對公司經營發展産生影響”。
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本質,在於相關責任人利用了持股、管理、資金、資訊的優勢進行了不公正交易,並獲得不正當利益。這種交易行為帶來的潛在危害是多個層面的,既包括操縱股價的股東對資本市場信任力的打擊,也包括不透明資訊帶給上市公司、投資者的多重傷害。“如果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的行為,發生在上市公司實際控制人對自家公司的股票操縱中,容易誘發內幕交易,這是對大多數中小投資者的掠奪。”
在關注函中,交易所依舊向公司追問截至目前就章鋒涉嫌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的具體事項所掌握的資訊,要求説明是否涉及公司或公司相關董監高責任,如是,要求説明公司或相關董監高是否涉嫌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此外,關注函還要求公司説明所掌握的章鋒個人債務情況以及目前直接或間接持有公司股份質押或其他權利受限情況,包括債務金額、是否涉及公司擔保責任、是否被提起訴訟、質押股份數量、質押融資金額、是否存在質押平倉風險、是否存在其他股權受限情形等;充分評估章鋒被刑事拘留對公司控制權穩定性、財務及生産經營管理已産生及可能産生的影響,以及公司已採取和擬採取的應對措施,並充分提示相關風險;自查並説明近期公司經營情況是否發生變化,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訴訟、資金佔用、違規擔保、銀行賬戶被凍結等情形,並充分提示相關風險;核實公司對前述事項是否存在未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及內幕資訊提前泄漏的情形等。
威諾律師事務所主任楊兆全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操縱證券、期貨市場可能造成相關公司股價大幅波動,使多數股東(投資者)受到損失。根據《證券法》規定,受到損失的投資者,可以向操縱者索賠。操縱者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也要承擔對投資者的賠償責任。
(責任編輯: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