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銀保監局發佈了17份行政處罰資訊公開表,劍指四川信託有限公司(下稱“四川信託”)違法違規所涉及的多個責任人。綜合來看,這些相關責任人涉及四川信託的股東、董事長、總裁、副總裁等,17人或被禁業,或被警告、罰款,或被取消任職資格。
17人共被罰款875萬元。
四川信託實控人劉滄龍等3人遭禁業8至10年
首先,遭到禁業的人有四川信託實控人劉滄龍、前總裁陳軍、前副董事長向前友,三人分別遭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8年、8年;此外劉滄龍被罰款90萬元。
罰單顯示,劉滄龍對四川信託治理不健全,違規開展固有貸款及信託業務,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違規開展信託業務,將信託財産挪用於非信託目的用途;變相為房地産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融資,三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陳軍對四川信託違規開展信託業務,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等2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向前友對四川信託變相為房地産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融資等4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四川信託前董事長牟躍等3人遭取消任職資格5至10年,並罰款90至156萬元
其次,被取消任職資格,且遭到警告並罰款的四川信託從業人員有公司副總裁兼首席風控官陳洪亮、公司總裁劉景峰、公司前董事長牟躍。
罰單顯示,陳洪亮對四川信託違規開展固有貸款業務,貸款資金被挪用於償還本公司其他固有貸款等10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銀保監決定取消陳洪亮高管任職資格5年,對其警告並罰款90萬元。
劉景峰對四川信託違規發放信託貸款用於購買金融機構股權、違規開展結構化證券信託業務等,11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銀保監決定取消劉景峰高管任職資格10年,對其警告並罰款156萬元。
牟躍對四川信託違規推介TOT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穿透後單個信託計劃單筆委託金額低於300萬元的自然人人數超過50人等,12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銀保監決定取消牟躍董事任職資格5年,對其警告並罰款120萬元。
副總裁嚴整、周可彤等11人遭警告並罰款20至71萬元
最後,遭到警告、罰款的四川信託從業人員有公司時任財富管理事業部總經理鄧婕、總法律顧問杜菲、財務總監胡應福、監事會主席孔維文、總裁助理李長君、投資管理部總經理梁欣、成都業務部門總經理劉愛明、副總裁劉學川、總裁助理馬振邦、副總裁嚴整、副總裁周可彤。
鄧婕被警告並罰沒20萬元,其對四川信託穿透後單個信託計劃單筆委託金額,低於300萬元的自然人人數超過50人等2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杜菲被警告並罰沒22萬元,其對四川信託治理不健全,違規開展固有貸款及信託業務,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等2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胡應福被警告並罰沒33萬元,其對四川信託違規開展結構化證券信託業務、違規開展信託業務,將信託財産挪用於非信託目的用途等4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孔維文被警告並罰沒36萬元,其對四川信託變相為房地産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融資等3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李長君被警告並罰沒57萬元,其對四川信託將公司管理的不同信託計劃投資于同一項目、違規開展通道類融資業務等4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梁欣被警告並罰沒30萬元,其對四川信託承諾信託財産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等3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劉愛明被警告並罰沒20萬元,其對四川信託違規開展信託業務,將信託財産挪用於非信託目的用途等2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劉學川被警告並罰沒42萬元,其對四川信託違規開展具有非標資金池特徵的TOT業務、違規開展結構化證券信託業務等4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馬振邦被警告並罰沒71萬元,其對四川信託違規開展信託業務,將信託財産挪用於非信託目的用途、違規開展通道類融資業務等5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嚴整被警告並罰沒56萬元,其對四川信託違規開展固有貸款業務,貸款資金被挪用於償還本公司其他固有貸款等6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周可彤被警告並罰沒32萬元,其對四川信託違規開展結構化證券信託業務等3項違法違規事實負有責任。
2020年12月22日,四川銀保監局公開發佈《新聞通稿》披露,監管部門發現,四川信託違反審慎經營規則,背離受託人職責定位,將部分固有貸款或信託資金違規用於相關股東及其關聯方。在監管部門責令整改後,相關股東拒不歸還違規佔用的資金,嚴重危及該公司穩健運作,損害信託産品投資者和公司債權人合法權益。
為進一步推進四川信託風險處置,四川銀保監局聯合地方政府派出工作組,加強對四川信託的管控,督促其儘快改組董事會,委託專業機構提供經營管理服務,防止風險敞口擴大。
2021年3月12日,四川銀保監局公開發佈關於四川信託的行政處罰資訊,四川信託存在13項違法違規事實,包括:資金流向股東及其關聯方;貸款資金被挪用於償還本公司其他固有貸款;將信託財産挪用於非信託目的用途;違規開展非標資金池等具有影子銀行特徵的業務;未真實、準確、完整披露資訊。
以及:違規發放信託貸款用於購買金融機構股權;變相為房地産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融資;違規開展結構化證券信託業務;違規開展通道類融資業務;承諾信託財産不受損失或保證最低收益;將本公司管理的不同信託計劃投資于同一項目;穿透後單個信託計劃單筆委託金額低於300萬元的自然人人數超過50人;違規推介TOT集合資金信託計劃。
四川信託合計被罰沒3490萬元。
(責任編輯:金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