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遼寧監管局網站于2020年4月27日公佈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2020〕4號)顯示,經查,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以下簡稱“大華會計所”)在執業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投控股”,600715.SH)2018年年報審計項目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大華會計所在執業過程中對存貨跌價準備測試底稿不完整以及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文投控股子公司耀萊影城對其持有的影視劇本成本計提跌價準備,審計師僅獲取了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會議紀要,但底稿中未見管理層對上述影視劇本未來可流入現金流的預測,審計師也沒有實行必要的審計程式。
存貨函證底稿不完整。文投控股2018年度對合計賬面金額2961.36萬元劇本全額計提減值損失,以及對某電影項目涉及“耀萊與北京國立常升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均在事務所的底稿中對該項目寄發了函證,但函證內容仍顯示原項目金額,也未記錄解除協議的內容。
應收賬款減值測試底稿不完整。江蘇耀萊影城管理有限公司應收武漢飛瑞賽車體育管理有限公司、智龍投資有限公司以及北京耀萊金榜酒業有限公司款項共計款項4769.02萬元,上海都玩網路科技有限公司應收江蘇高力集團有限公司款項1072.50萬元,公司對上述應收款全額計提壞賬,計提理由為對方違約催收無進展。檢查審計師底稿中未見管理層對應收款項可收回程度的判斷資料,也未見催收記錄。
其他應收款減值測試底稿不完整。文投控股子公司耀萊文娛發展有限公司的其他應收HYH Group Limited 1550萬美元,根據耀萊影視文化傳媒等公司與綦建虹等簽訂的協議書,約定對HYH Group Limited的往來款中的2021.39萬元,由河南耀萊影城的租賃債權償還。但報表中仍對上述款項全額計提壞賬,檢查審計師底稿中未見對此筆單獨計提壞賬的應收款項減值測試進行復核。
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一條、第十三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1312號——函證》第二十三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第五十三條規定。
二、應收賬款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大華會計所在執業過程中對應收賬款函證的總體選擇不完整。文投控股在對應收賬款函證總體的選擇上將無效或風險較低的樣本剔除,底稿中未見對“無效或風險較低”樣本的定義;對於回函不符的應收函證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對於文投控股及其子公司應收回函不符的詢證函,審計師僅在函證控製表備註處標注卻未寫明原因,底稿中未見溝通記錄,未見函證差異調節表。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八條、《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二十六條規定。
三、其他應收款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文投控股子公司耀萊影城其他應收霍爾果斯瓏禧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款項,金額7500萬元,審計師未從企業獲取該公司的地址,未對該公司執行函證程式。該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十六條規定,註冊會計師還應當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502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的規定,確定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意見的影響。
四、應付職工薪酬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審計師未對子公司耀萊影城、都玩網路應付職工薪酬執行分析程式,未對期末應付職工薪酬與期初變化較大原因進行分析。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3號——分析程式》第五條規定。
五、營業收入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審計師在對子公司都玩網路營業收入細節測試、截止測試時,抽取憑證為上月發生收入,在當月進行收入確認,出現收入跨期。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251號——評價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錯報》第十二條規定。
六、內控報告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重要賬戶及相關認定不恰當。營業收入是關鍵審計事項,影視投資業務風險較大,本年貨幣資金越權審批支付,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賬戶對公司財務報表影響重大,大華事務所未將營業收入的完整性認定、營業成本的完整性認定、其他應收款的計價與分攤認定作為重要賬戶及相關認定不恰當。
大華事務所對了解潛在錯報的來源並識別相應的控製程序執行不到位。對業務活動的了解缺少部分重要業務板塊,對業務活動流程的了解缺少部分會計記錄環節,對部分控制的了解不具體。
控制測試程式執行不到位。在銷售與收款迴圈控制測試底稿中,未見對截止測試、收入確認政策的恰當性等其他控制點進行控制測試,存在樣本取證不完整的情況,存在關鍵控制點測試存在偏差的情況。
上述行為不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實施意見》第三條、《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十二條規定。
綜上,上述一至六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和勤勉盡責的要求,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遼寧證監局決定對大華事務所及其註冊會計師張瑞、李政德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大華會計所成立於2012年2月9日,註冊資本2010萬人民幣,楊雄、梁春為執行事務合夥人,全國共32家分支機構。當事人李政德,本科學歷,于2016年4月15日獲得批准註冊;張瑞,大專學歷,河南紡織高等專科學校財務會計專業,于2007年11月27日獲得批准註冊。
文投控股成立於1993年4月16日,註冊資本18.55億元,于1996年7月1日在上交所掛牌,周茂非為法定代表人,截至2020年3月31日,北京文資控股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3.77億股,持股比例20.35%。北京文資控股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北京市文資投資基金有限公司,持股比例41.32%。北京市文資投資基金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為北京市文化投資發展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股比例59.52%。上文中的江蘇耀萊影城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都玩網路科技有限公司均為文投控股全資子公司。
據不完全統計,大華會計所在一年內共8次遭到證監會點名。2019年4月28日,大華會計所及註冊會計師張文榮、馬玉婧被湖南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監管措施的決定,因在中兵紅箭股份有限公司審計中存違規行為;2019年5月10日,大華會計所及其2名註冊會計師徐德、陳瑜星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因其在深圳市芭田生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報審計執業中存在3宗違規;2019年7月26日,大華會計所及註冊會計師張興、劉國平曾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因在對深圳市科陸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年報審計中存在4項違規。
2019年10月18日,大華會計所及註冊會計師施丹丹、楊勇勝曾被深圳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因在對執行的億豐潔凈科技江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報審計項目中,存2項違規;2019年11月15日,大華會計所及註冊會計師張鴻彥、黃羽曾被黑龍江證監局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因在審計哈爾濱哈投投資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財務報表過程中存2項違規;2019年12月06日,大華會計所及註冊會計師王建華、鄭榮富曾被深圳證監局採取監管談話措施的決定,因在執業國民技術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商譽審計中存在4項違規。2019年12月23日,大華會計所及簽字註冊會計師鐘平修、曹雲華被四川證監局出具警示函,因在執業成都衛士通資訊産業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內部控制鑒證項目中存3宗違規。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一條規定:在設計和實施審計程式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用作審計證據的資訊的相關性和可靠性。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三條規定:在使用被審計單位生成的資訊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該資訊對實現審計目的是否足夠可靠,包括根據具體情況在必要時實施下列程式:
(一)獲取有關資訊準確性和完整性的審計證據;
(二)評價資訊對實現審計目的是否足夠準確和詳細。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1312號——函證》第二十三條規定:在評價實施函證和替代審計程式獲取的審計證據是否充分、適當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
(一)函證和替代審計程式的可靠性;
(二)不符事項的原因、頻率、性質和金額;
(三)實施其他審計程式獲取的審計證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第五十三條規定:註冊會計師就下列事項與治理層溝通時,應當採取書面形式:(1)本準則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其中已向治理層提出並得到妥善解決的事項不必包含在書面溝通文件中;(2)本準則第四十條規定的註冊會計師的獨立性。顯然,之所以強調這些事項必須採用書面形式進行溝通,與它們的性質和重要程度有關。
除了前款所述應當採取書面形式溝通的事項以外,對於其他事項的溝通,既可以採用書面形式,也可以採用口頭形式。具體採用何種形式,取決於註冊會計師根據具體情況和審計準則規定所作出的職業判斷。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八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對應收賬款實施函證,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應收賬款對財務報表不重要,或函證很可能無效。
如果不對應收賬款函證,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工作底稿中説明理由。
如果認為函證很可能無效,註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替代審計程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二十六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不符事項是否構成錯報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産生的影響,並將結果形成審計工作記錄。
如果不符事項構成錯報,註冊會計師應當重新考慮所實施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十六條規定:註冊會計師可採用積極的或消極的函證方式實施函證,也可將兩種方式結合使用。
如果採用積極的函證方式,註冊會計師應當要求被詢證者在所有情況下必須回函,確認詢證函所列示資訊是否正確,或填列詢證函要求的資訊。
如果採用消極的函證方式,註冊會計師只要求被詢證者僅在不同意詢證函列示資訊的情況下才予以回函。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3號——分析程式》第五條規定:在實施分析程式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將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資訊與下列各項資訊進行比較:
(一)以前期間的可比資訊;
(二)被審計單位的預期結果或者註冊會計師的預期數據;
(三)所處行業或同行業中規模相近的其他單位的可比資訊。
《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251號——評價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錯報》第十二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確定未更正錯報單獨或匯總起來是 否重大。在確定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
(一)相對特定類別的交易、賬戶餘額或披露以及財務報表整體 而言,錯報的金額和性質以及錯報發生的特定環境;
(二)與以前期間相關的未更正錯報對相關類別的交易、賬戶余 額或披露以及財務報表整體的影響。
《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十二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測試業務層面控制,應當把握重要性原則,結合企業實際、企業內部控制各項應用指引的要求和企業層面控制的測試情況,重點對企業生産經營活動中的重要業務與事項的控制進行測試。
註冊會計師應當關注資訊系統對內部控制及風險評估的影響。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二條規定:為資訊披露義務人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出具專項文件的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應當勤勉盡責、誠實守信,按照依法制定的業務規則、行業執業規範和道德準則發表專業意見,保證所出具文件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三條規定:註冊會計師應當秉承風險導向審計理念,嚴格執行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及相關規定,完善鑒證程式,科學選用鑒證方法和技術,充分了解被鑒證單位及其環境,審慎關注重大錯報風險,獲取充分、適當的證據,合理髮表鑒證結論。
《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規定:為資訊披露義務人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出具專項文件的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及其人員,違反《證券法》、行政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由中國證監會依法採取責令改正、監管談話、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等監管措施;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中國證監會依法處罰。
以下為原文:
關於對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及註冊會計師張瑞、李政德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2020]4號
大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張瑞、李政德:
經查,我局發現你們在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文投控股或公司)2018年年報審計項目執業中,存在以下問題。
一、審計工作底稿不完整
(一)存貨跌價準備測試底稿不完整以及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具體表現在:文投控股子公司耀萊影城對其持有的影視劇本成本計提跌價準備,審計師僅針對存貨跌價準備獲取了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會議紀要,但底稿中未見管理層對上述影視劇本未來可流入現金流的預測,審計師也沒有對相關預測實行必要的審計程式。
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一條在設計和實施審計程式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用作審計證據的資訊的相關性和可靠性”、“第十三條 在使用被審計單位生成的資訊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該資訊對實現註冊會計師的目的是否足夠可靠,包括根據具體情況在必要時實施下列程式:(一)獲取有關資訊準確性和完整性的審計證據;(二)評價資訊對實現審計目的是否足夠準確和詳細”。
(二)存貨函證底稿不完整。具體表現在:文投控股2018年度對合計賬面金額2,961.36萬元劇本《康熙微服私訪記》、《自殺小分隊》全額計提減值損失,在事務所的底稿中對該項目寄發了函證,函證內容仍顯示該2,500萬元為康熙微服私訪記的劇本費,未記錄2016年10月解除協議的內容。電影《下魯城》項目涉及“耀萊與北京國立常升影視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簽訂相關協議”,在事務所的底稿中對該項目寄發了函證,函證內容仍顯示該3,000萬元為《下魯城》投資款,未記錄2016年10月解除協議的相關內容。
該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1312號——函證》“第二十三條註冊會計師應當評價實施函證程式的結果是否提供了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或是否有必要進一步獲取審計證據”。
(三)應收賬款減值測試底稿不完整。具體表現在:江蘇耀萊影城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耀萊影城)應收武漢飛瑞賽車體育管理有限公司款項22,000,000.00元、應收智龍投資有限公司款項20,690,219.24元、應收北京耀萊金榜酒業有限公司款項5,000,000.00元;上海都玩網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都玩網路)應收江蘇高力集團有限公司款項10,725,000.00元,公司對上述應收款全額計提壞賬,計提理由為對方違約催收無進展。檢查審計師底稿中未見管理層對應收款項可收回程度的判斷資料,也未見催收記錄。
耀萊影城實質性程式底稿中,未見應收賬款壞賬準備進行評價的底稿,未見對預付款項可回收金額的測試程式、對轉入沉沒成本的項目、除簡單描述外,無其他證據。
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一條在設計和實施審計程式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用作審計證據的資訊的相關性和可靠性”、“第十三條 在使用被審計單位生成的資訊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該資訊對實現註冊會計師的目的是否足夠可靠,包括根據具體情況在必要時實施下列程式:(一)獲取有關資訊準確性和完整性的審計證據;(二)評價資訊對實現審計目的是否足夠準確和詳細”,以及《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151號——與治理層的溝通》“第五十三條 註冊會計師就下列事項與治理層溝通時,應當採取書面形式:(一)本準則第二十八條和第二十九條規定的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其中已向治理層提出並得到妥善解決的事項不必包含在書面溝通文件中”。
(四)其他應收款減值測試底稿不完整。具體表現在:文投控股子公司耀萊文娛發展有限公司的其他應收HYH Group Limited 98,103,50.00元(原幣為1550萬美元),根據耀萊影視文化傳媒等公司與綦建虹等簽訂的協議書,約定對HYH Group Limited的往來款中的20,213,879.48元,由河南耀萊影城的租賃債權償還。但報表中仍對上述款項 98,103,50.00元全額計提壞賬,檢查審計師底稿中未見對此筆單獨計提壞賬的應收款項減值測試進行復核。
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01號——審計證據》“第十一條在設計和實施審計程式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用作審計證據的資訊的相關性和可靠性”、“第十三條 在使用被審計單位生成的資訊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評價該資訊對實現註冊會計師的目的是否足夠可靠,包括根據具體情況在必要時實施下列程式:(一)獲取有關資訊準確性和完整性的審計證據;(二)評價資訊對實現審計目的是否足夠準確和詳細”。
二、應收賬款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
(一)應收賬款函證的總體選擇不完整。具體表現在:文投控股在對應收賬款函證總體的選擇上將無效或風險較低的樣本剔除,底稿中未見對“無效或風險較低”樣本的定義。
該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八條註冊會計師應當對應收賬款實施函證,除非有充分證據表明應收賬款對財務報表不重要,或函證很可能無效。如果不對應收賬款函證,註冊會計師應當在工作底稿中説明理由。如果認為函證很可能無效,註冊會計師應當實施替代審計程式,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
(二)對於回函不符的應收函證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具體表現在:對於文投控股及其子公司應收回函不符的詢證函,審計師僅在函證控製表備註處註明“……未寫明原因。經溝通,由於入賬時間不同導致的差異……”,底稿中未見溝通記錄,未見函證差異調節表。
該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二十六條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不符事項是否構成錯報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産生的影響,並將結果形成審計工作記錄。如果不符事項構成錯報,註冊會計師應當重新考慮所實施審計程式的性質、時間和範圍”。
三、其他應收款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
具體表現在:子公司耀萊影城其他應收霍爾果斯瓏禧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款項,金額75,000,000.00元,審計師未從企業獲取該公司的地址,未對該公司執行函證程式。
該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2號——函證》“第十六條如果認為管理層不允許寄發詢證函的原因不合理,或實施替代程式無法獲取相關、可靠的審計證據,註冊會計師應當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151 號——與治理層的溝通》的規定,與治理層進行溝通。註冊會計師還應當按照《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502 號——在審計報告中發表非無保留意見》 的規定,確定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意見的影響”。
四、應付職工薪酬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
具體表現在:審計師未對子公司耀萊影城、都玩網路應付職工薪酬執行分析程式,未對期末應付職工薪酬與期初變化較大原因進行分析。
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1313號——分析程式》“第二章第五條在實施分析程式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將被審計單位的財務資訊與下列各項資訊進行比較:(一)以前期間的可比資訊;(二)被審計單位的預期結果或者註冊會計師的預期數據;(三)所處行業或同行業中規模相近的其他單位的可比資訊”。
五、營業收入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
具體表現在:審計師在對子公司都玩網路營業收入細節測試、截止測試時,抽取憑證為上月發生收入,在當月進行收入確認,出現收入跨期。
上述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第 1251 號 ——評價審計過程中識別出的錯報》(2010年11月1日版)“第十二條 註冊會計師應當確定未更正錯報單獨或匯總起來是否重大。在確定時,註冊會計師應當考慮:(一)相對某類交易、賬戶餘額或披露以及財務報表整體而言,錯報的金額和性質以及錯報發生的特定環境;(二)與以前期間相關的未更正錯報對相關類別的交易、賬戶餘額或披露以及財務報表整體的影響”。
六、內控報告審計程式執行不到位
(一)重要賬戶及相關認定不恰當。具體表現在:營業收入是關鍵審計事項,影視投資業務風險較大,本年貨幣資金越權審批支付,與上述業務相關的賬戶對公司財務報表影響重大,未將營業收入的完整性認定、營業成本的完整性認定、其他應收款的計價與分攤認定作為重要賬戶及相關認定不恰當。
上述行為不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實施意見》“三 關於實施審計工作 (三)識別重要賬戶、列表及其相關認定註冊會計師應當基於財務報表層次識別重要賬戶、列報及其相關認定”的規定。
(二)了解潛在錯報的來源並識別相應的控製程序執行不到位。具體表現在:對業務活動的了解缺少部分重要業務板塊,對業務活動流程的了解缺少部分會計記錄環節,對部分控制的了解不具體。
上述行為不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十二條註冊會計師測試業務控制,應當把握重要性原則,結合企業實際、企業內部控制各縣應用指引的要求和企業層面控制的測試請況,重點對企業生産經營活動中的重要業務與事項的控制進行測試”以及《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實施意見》“三關於實施審計工作 (四)了解潛在錯誤的來源並識別相應的控制”的規定。
(三)控制測試程式執行不到位。具體表現在:在銷售與收款迴圈控制測試底稿中,未見對截止測試、收入確認政策的恰當性等其他控制點進行控制測試,存在樣本取證不完整的情況,存在關鍵控制點測試存在偏差的情況。
上述行為不符合《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第十二條註冊會計師測試業務控制,應當把握重要性原則,結合企業實際、企業內部控制各縣應用指引的要求和企業層面控制的測試請況,重點對企業生産經營活動中的重要業務與事項的控制進行測試”以及《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實施意見》“三 關於實施審計工作 (五)選擇擬測試的控制”的規定。
上述一至六的行為不符合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和勤勉盡責的要求,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二條、第五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所及註冊會計師張瑞、李政德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你們應加強對證券期貨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中國註冊會計師執業準則的規定,建立健全品質控制制度,勤勉盡責履行審計工作義務,切實提高審計工作品質。
如果對本監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復議與訴訟期間,上述監督管理措施不停止執行。
遼寧證監局
2020年4月27日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