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披露,北京檢察機關依法對桑自國涉嫌受賄、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案提起公訴。
據了解,桑自國係中國長城資管公司原總裁助理。2020年1月17日,因嚴重違反政治紀律,涉嫌犯罪等,經銀保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桑自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經北京市監委研究決定,將桑自國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務隨案移送。
日前,桑自國涉嫌犯罪已經由北京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北京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依法審查,向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桑自國享有的訴訟權利,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桑自國,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桑自國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特別巨大;身為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利用因職務便利獲取的內幕資訊以外的其他未公開的資訊,從事與該資訊相關的證券交易活動,情節特別嚴重;身為國有公司工作人員,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依法應當以受賄罪、利用未公開資訊交易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資料顯示,桑自國出生於1971年5月,為南開大學經濟學博士,中國人民大學金融學博士後。他長期從事投資銀行和資産管理工作,先後在山東證券、港澳國際信託、中國經濟開發信託投資公司、中國華融資産管理公司、中國長城資産管理公司工作。從2015年7月起任長城資産的總裁助理,在擔任長城資産總裁助理期間還兼任投資投行事業部總經理等職務。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