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5月27日電 國家統計局網站27日發佈關於河北省、河南省、貴州省有關地區統計違法案件的通報。
國家統計局稱,根據群眾舉報,國家統計局執法檢查組分別於2020年和2021年對河北省邢臺市,河南省焦作市,貴州省畢節市、安順市有關縣(區)進行了統計執法檢查,發現存在不同程度統計違法問題。
一、河北省邢臺市內丘縣、原橋西區、南和區統計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執法檢查組于2020年8月28日至9月8日對河北省邢臺市內丘縣、原橋西區進行了統計執法檢查,發現內丘縣、原橋西區部分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統計數據失實,內丘縣部分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統計數據嚴重失實,原橋西區部分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統計數據嚴重失實。內丘縣、原橋西區有關部門細化分解主要經濟指標目標任務到鄉鎮(園區)、企業,授意、指使、強令統計調查對象或者其他機構、人員編造虛假統計資料,有關鄉鎮(園區)編造虛假統計數據代填代報統計報表或者授意、指使、強令統計調查對象編造虛假統計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不如實反映情況,毀棄相關證明和資料。河北省有關方面對45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其中,廳局級1人,縣處級10人,鄉科級及以下34人。河北省統計局對36家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的違法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國家統計局執法檢查組于2021年6月20日至27日對河北省邢臺市南和區進行了統計執法檢查,發現部分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統計數據嚴重失實。南和區有關方面細化分解固定資産投資目標任務並與統計數據報送掛鉤,造成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統計數據大面積失實;有關部門授意、指使、強令統計調查對象或者其他機構、人員編造虛假統計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提供虛假資料、不如實反映情況;邢臺市及南和區存在違反統計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河北省有關方面對21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其中,廳局級3人,縣處級3人,鄉科級及以下15人。河北省統計局對28家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的違法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二、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博愛縣、溫縣統計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執法檢查組于2020年7月20日至28日對河南省焦作市武陟縣、博愛縣、溫縣進行了統計執法檢查,發現武陟縣、博愛縣、溫縣部分規模以上工業企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及固定資産投資項目統計數據嚴重失實。武陟縣、博愛縣、溫縣有關方面授意、指使、強令統計調查對象或者其他機構和人員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有關鄉鎮(街道、産業集聚區)編造虛假數據並代填代報統計報表;有關人員轉移、隱匿、毀棄相關證明和資料,提供虛假情況。河南省有關方面對38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其中,廳局級3人,縣處級17人,鄉科級及以下18人。河南省統計局對22家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的違法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三、貴州省畢節市金沙縣、織金縣和安順市平壩區、普定縣統計違法案件
國家統計局執法檢查組于2020年7月20日至28日對貴州省畢節市織金縣、金沙縣及安順市平壩區、普定縣進行了統計執法檢查,發現畢節市織金縣、金沙縣及安順市平壩區、普定縣非一套表勞動工資統計部分樣本單位統計數據失實,部分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企業統計數據失實。金沙縣、普定縣、平壩區有關部門授意、強令非一套表勞動工資統計樣本單位虛增2020年1—2季度工資總額同比增速;金沙縣、普定縣有關部門抵制阻礙統計檢查。貴州省有關方面對22名責任人給予黨紀政務處分和組織處理,其中,縣處級1人,鄉科級及以下21人。貴州省統計局對30家提供不真實統計資料的違法企業作出行政處罰。
國家統計局要求,各地區要從上述統計違法案件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堅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防範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決策部署上來,敬畏統計工作,嚴格遵守統計法律法規,堅決貫徹執行國家統計政令,確保統計機構和統計人員依法獨立行使統計調查、統計報告、統計監督職權,維護統計數據品質。(中新經緯APP)
(責任編輯:趙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