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5日訊 日前,長安汽車金融有限公司(簡稱:長安汽車金融)因存在附加貸發放審核不審慎;侵害金融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違規將自身風控成本轉嫁給客戶;二手車業務風險管控不到位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重慶監管局(簡稱:重慶監管局)罰款90萬元。
對於上述違規原因,記者採訪到長安汽車金融,對方表示不了解相關情況。一位金融研究員表示,汽車金融公司出現類似違規,可能因為內部控制不足,審核不審慎;在業績壓力下,違規轉嫁風控成本至客戶;而在二手車業務中,評估體系不完善,風控措施缺失,加劇市場資訊不對稱風險。
記者注意到,長安汽車金融被處罰之時,重慶監管局分別對時任長安汽車金融授信審批部總經理曹治,時任長安汽車金融行銷業務部副總經理熊希,予以警告。
資料顯示,長安汽車金融前身“重慶汽車金融有限公司”,于2012年經國家金融監管總局 (原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2016年經增資重組後更名為 “長安汽車金融有限公司”。公司註冊資本47.68億元(476,843萬元),其中:中國兵器裝備集團有限公司出資14.48億元(144,825萬元),佔股本30.37%;重慶長安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出資13.67億元(136,649萬元),佔股本28.66%;兵器裝備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出資10億元(100,000萬元),佔股本20.97%;重慶渝富資本運營集團有限公司,出資9.54億元(95,368萬元),佔股本20%。
本月初,長安汽車金融風險評估報告披露,上半年長安汽車金融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1.55億元,同比增長1.89%;潤總額8.27億元,凈利潤7.03億元,同比增長16.97%。報告期內,長安汽車金融未經審計合併口徑下的資産總額為588.76億元,凈資産為111.45億元,貸款餘額553.62億元,較年初減少83.51億元,負債總額477.30億元。
記者了解到,長安汽車金融經營範圍為汽車金融服務,業務範圍涵蓋了基礎金融服務、資金融通與借款、貸款與融資租賃業務、資産轉讓與回購以及其他相關業務等多個方面。長安汽車金融表示,其致力於把自身建設一流科技汽車金融公司,對於其未來發展情況,中國網財經將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