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人口小縣”機構改革有了新進展。
據山西省忻州市岢嵐縣政府官網,從6月末至今,該縣部分新組建單位正式掛牌成立,包括民政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發改工信和科技商務局、農業農村和水利局。
岢嵐縣是山西第三批“人口小縣”機構改革試點。據“岢嵐政務”公眾號,6月13日,岢嵐縣召開機構改革動員會,會上要求“逐步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範、運作高效的大部制組織架構和機構職能體系”。
山西是較早開始人口小縣機構改革試點的省份。此次第三批試點縣還包括大同市左雲縣。今年3月,大同市委書記盧東亮在參加左雲縣代表團審議時提到“穩妥有序推進人口小縣改革”;今年2月,大同市委常委會召開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人口小縣(左雲縣)機構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另據《南方週末》報道,包括大同市左雲縣、朔州市右玉縣等在內,山西第三批改革試點縣約有5個“人口小縣”。
何為“人口小縣”? 根據《中國縣域統計年鑒2021(縣市卷)》,納入統計的2075個縣域單位中,戶籍人口在10萬到20萬人之間的縣(市)有228個,10萬人以下的縣(市)有206個,其中5萬人以下的袖珍縣(市)有90個。
2020年4月起,山西開始“人口小縣”機構改革,6個人口不足20萬的縣城列入試點,分兩批進行,第一批是忻州市河曲縣和臨汾市浮山縣,第二批是太原市婁煩縣、呂梁市石樓縣、晉中市榆社縣、長治市黎城縣。
2022年2月11日,全國編辦主任會議召開,山西省委編辦會上發言,隨後發言以《探索人口小縣機構改革 著力提升基層治理效能》為題刊登在《中國機構編制》上,文章介紹,山西省15萬人口以下的人口小縣數量較多,且普遍存在財政供養人員比例失衡、人浮於事等突出問題。改革相關措施包括,加大職能相近的黨政機構重組整合力度,實行由縣委、縣政府領導兼任主要黨政部門負責人的管理體制和領導方式,大幅精簡壓縮機構和人員編制等。
截至目前,山西“人口小縣”機構改革成效明顯。比如,第一批中的河曲縣,將36個黨政機構精簡為22個、135名領導職數精簡為114名;將186個涉改事業單位整合為40個、1964名事業編制核減為659名。
第二批中的婁煩縣從職能、機構、編制、經費保障等方面對全縣涉改60個事業單位進行全面優化,官方數據顯示,2022年,該縣完成53個涉改單位掛牌工作,整合撤並33個單位,精簡人員編制341名,下沉鄉鎮人員編制56名,節約人員經費3410余萬元,運作經費約990萬元。
除了山西,青海省“人口小縣”機構改革也取得一些進展。2022年5月初,青海省確定在果洛州瑪多縣開展“人口小縣”機構整合試點,2023年9月15日,瑪多縣正式印發實施涉改部門“三定”和“九定”規定,標誌著瑪多縣人口小縣機構整合試點圓滿完成。公開資料顯示,在深化黨政機構改革方面,瑪多縣將改革前的25個黨政機構整合設置為20個,其中黨委機構6個、政府工作部門14個,較改革前精簡了5個機構,精簡比例為20%,旨在構建“大監督”“大組織”“大文化”“大生態”“大農牧”“大保障”“大建設”“大執法”的“大部門”機構職能框架。
此外,內蒙古、安徽、湖南、甘肅、江西、福建、四川、西藏等地也在推進“人口小縣”機構改革。
比如,今年6月24日,西藏自治區昌都市八宿縣和阿裏地區的改則縣、革吉縣分別召開了機構改革動員部署會議。今年6月7日,四川省甘孜州鄉城縣在平安建設暨重點工作2024年第4次例會中提出“不斷提升人口小縣機構改革工作實效”。今年5月27日召開的福建省深入學習“千萬工程”經驗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現場會上,福建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周祖翼強調,落實人口小縣機構改革任務,進一步健全完善基層機構職能體系。
去年8月,湖南省委書記沈曉明在湖南省人口最少縣——古丈縣調研時表示,積極試點推進人口小縣機構編制改革,優化政務服務效能,減輕財政供養壓力,把有限的財力更多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