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8日訊 日前,內蒙古證監局公關部相關行政監管措施顯示,經查,中財期貨有限公司赤峰營業部(簡稱:中財期貨赤峰營業部)對部分客戶異常交易行為監控處理不到位,反映出該營業部內部控制不完善,客戶交易行為管理機制不健全,違反了《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55號)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的規定。
內蒙古證監局根據《期貨公司監督管理辦法》第一百零九條的規定,決定對中財期貨赤峰營業部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內蒙古證監局要求,中財期貨赤峰營業部應強化合規意識,完善內部控制,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其提交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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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