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1日訊 上交所日前下發了對*ST海越(600387.SH)、控股股東銅川匯能鑫能源有限公司(下稱“銅川匯能鑫”)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決定。
根據浙江證監局查明的事實及相關公告,2023年度,海越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海越能源”)控股股東銅川匯能鑫及其關聯方通過供應商拆借資金至關聯方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23年期末仍存在佔用資金餘額。2024年5月14日,海越能源披露《關於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的進展公告》,2023年期末佔用資金餘額已歸還。公司未按規定及時履行資訊披露義務。
2024年4月20日,海越能源披露《關於公司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事項及整改情況的提示性公告》和《2023年度非經營性資金佔用及其他關聯資金往來情況匯總表》顯示,2023年度,銅川匯能鑫及其關聯方通過供應商拆借資金至關聯方形成非經營性資金佔用,2023年度新增佔用發生金額為12085.27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的 4.21%。此外,因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確定歸還相關資金是否來源於公司或交易對方等事項,年審會計師事務所對海越能源2023年度財務報表出具無法表示意見,公司股票于2024年4月23日起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
上交所認為,前期,因海越能源2021年度、2022年度存在控股股東及其關聯方資金佔用事項,上交所已于2024年2月對公司、控股股東及有關責任人作出紀律處分決定,但海越能源、控股股東及有關責任人未積極採取整改措施,2023年度再次出現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事項,新增資金佔用發生額達1.21億元,嚴重侵害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資者利益,情節嚴重。
鋻於上述違規事實和情節,根據有關規定,上交所決定:對海越能源及控股股東銅川匯能鑫、海越能源時任董事長兼財務總監王彬、時任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曾佳予以公開譴責。
此外,*ST海越日前還發佈公告,公司及控股股東銅川高鑫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下稱“高鑫金控”)于近日收到證監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因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高鑫金控立案調查。
*ST海越全稱是海越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主營業務為汽柴油、液化氣的倉儲、批發和零售;股權投資和物業租賃;各類油品和液體化學品的碼頭裝卸;倉儲以及貿易;碳酸鋰的生産和加工。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