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7月1日訊 日前,國晟科技(603778.SH)公告稱,因違反信披相關規定,其及公司董秘收到北京證監局警示函。
《警示函》內容顯示,國晟科技實控人、董事長吳君于2023年11月2日被採取留置措施。國晟科技11月4日知悉該情況,但遲至2024年1月29日才披露上述事項,相關資訊披露不及時。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第四條、第二十二條的相關規定。公司董事會秘書李萍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北京證監局決定對國晟科技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國晟科技表示,本次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正常的生産經營管理活動,同時,公司及相關人員會高度重視警示函中涉及的相關事項,將認真吸取教訓。
據了解,2024年5月5日晚間,國晟科技公告表示,公司接到控股股東國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吳君家屬的通知,淮安市淮安區監察委員會解除對吳君先生的留置措施;同時,吳君被公安機關採取監視居住措施。
資料顯示,國晟科技此前是聚焦生態園林板塊的上市公司乾景園林,2023年光伏企業國晟能源入主後,其主營業務也增加了光伏業務。但新業務雖然提升了國晟科技的業績,但仍未能改變其虧損的事實。據其2023年年報顯示,歸母凈利潤虧損6888.01萬元;2024年一季報顯示,歸母凈利潤虧損4878.081萬元。
但可喜的是,二季度,國晟科技簽了兩個“大單”。
據其5月29日公告,國晟科技公司二級控股子公司安徽國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中國電建集團西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簽訂了《中廣核煙臺招遠400MW海上光伏項目(HG30)項目光伏組件設備採購合同》,合同金額約為5.39億元(含稅)。
據其6月30日晚間公告,國晟科技公司二級控股子公司安徽國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與中國電建集團中南勘測設計研究院有限公司簽訂了《中廣核萊州土山600MW鹽光互補光伏發電項目工程EPC總承包工程光伏組件合同》。合同金額為人民幣7.49億元(含稅)。
國晟科技對此也表示,如上述光伏組件採購項目如順利實施,預計將對公司2024年度及後續年度經營業績産生積極影響。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