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14日訊 今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簡稱:湖北監管局)公佈相關處罰資訊顯示,國通信託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國通信託)因存在違規匯集員工及其親屬資金設立虛假家族信託、虛設財産權信託彌補其他項目收益等多項違規,湖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國通信託罰款585萬元。
具體來看,國通信託主要違法違規事實包括:風險底數不實,掩蓋表外風險資産,少計表內不良資産;虛假壓降融資類信託;投後管理不盡職,導致信託資金違規流入禁止性領域;違規開展政信業務;違規匯集員工及其親屬資金設立虛假家族信託;虛設財産權信託彌補其他項目收益;違規開展通道業務;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違規通過非金融機構代銷信託産品;虛增房地産類信託規模規避監管;違規兌付超額收益;風險項目中對投資者進行違規兌付;資金池業務經營管理不審慎。
同時,時任國通信託北京信託業務一部部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張晉,時任國通信託重慶信託業務部負責人隆麗麗,對國通信託虛假壓降融資類信託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此二人予以警告。
時任國通信託華北大區區域負責人,兼任信託業務二部及信託業務四部負責人張鵬,對國通信託虛假壓降融資類信託、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並罰款10萬元。
時任國通信託南京業務部信託業務總監(主持工作)趙競超,對國通信託投後管理不盡職,導致信託資金違規流入禁止性領域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
時任國通信託總裁助理鄒曉磊,對國通信託投後管理不盡職,導致信託資金違規流入禁止性領域、違規開展政信業務、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並罰款6萬元。
時任國通信託信託業務八部高級經理唐甜郭蜜,時任國通信託財富管理中心資深理財師楊思源,對國通信託違規匯集員工及其親屬資金設立虛假家族信託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此二人予以警告。
時任國通信託信託業務八部部門總監(主持工作)鄧年文,對國通信託違規匯集員工及其親屬資金設立虛假家族信託、違規兌付超額收益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
時任國通信託財富管理中心部門總經理鄒小華,對國通信託違規匯集員工及其親屬資金設立虛假家族信託、風險項目中對投資者進行違規兌付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
時任國通信託信託業務五部部門總經理熊作成,時任國通信託副總裁岳建強,對國通信託虛設財産權信託彌補其他項目收益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此二人予以警告。
時任國通信託副總裁曹陽,對國通信託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並罰款30萬元。
時任國通信託信託業務三部信託經理喻龍,時任國通信託信託業務四部信託高級經理林小龍,對國通信託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此二人予以警告。
時任國通信託信託業務四部總經理吳宏亮,時任國通信託信託業務四部信託高級經理張岳,時任國通信託信託業務七部部門副總經理(主持工作)林玉昂,時任國通信託上海信託業務一部信託經理王琳琳,對國通信託項目發行中未充分向投資者揭示項目風險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上述幾人予以警告。
時任國通信託信託業務八部部門總經理吳法洲,對國通信託違規兌付超額收益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
時任國通信託副總裁謝從斌,對國通信託風險項目中對投資者進行違規兌付行為負有責任,湖北監管局對其予以警告。
(責任編輯:李春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