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5日訊 6月4日晚間,ST愛康(002610.SZ)公告稱,因未充分向投資者披露公司生産經營風險和內部控制風險,相關回復不準確、不完整,其及兩名相關責任人被警示。
《警示函》顯示,ST愛康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互動易回答投資者關於“公司是否有ST風險”提問時,直接回復“目前公司不存在被ST的風險”,未充分向投資者披露公司生産經營風險和內部控制風險,相關回復不準確、不完整。
ST愛康該行為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規定;其董事長鄒承慧(代行董事會秘書職責)、董事兼高級副總裁田野違反《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第五十一條規定。
依據《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其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當晚,ST愛康還第三次公告面值退市風險的提示,截至2024年6月4日,其股票收盤價連續11個交易日低於1元。
當日是ST愛康股價跌破1元一股後的第11個跌停板,也是其2023年年報公告後的第22個跌停板。
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第9.2.1條的規定,若公司股票收盤價連續20個交易日低於1元,公司股票將被深圳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照此計算,從今日起的9個交易日,即使ST愛康迎來連續9個漲停板,其股價依然無法回到1元一股,退市只是時間問題。
除連續吃跌停板外,因公司債務逾期,賬戶凍結也是ST愛康面臨的重要問題,資料顯示,其公司賬戶被申請凍結金額合計約8403.24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的4.14%;公司賬戶目前實際凍結金額為2034.37萬元,佔公司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産的 1.00%。
資料顯示,ST愛康主營業務為配件製造、高效光伏電池組件製造板塊、新能源發電與綜合電力服務板塊。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