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1日)從國家發改委獲悉,為充分發揮以工代賑“賑”的作用,進一步規範和加強新形勢下以工代賑管理,國家發改委對2014年頒布實施的《國家以工代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進行了全面修訂,日前已正式頒布,將於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管理辦法》明確以工代賑“中央統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管理體制和工作機制,明晰以工代賑政策實施範圍、受益對象、建設領域和賑濟模式,強調向參與工程建設的群眾發放勞務報酬、開展技能培訓等政策目標,進一步完善了以工代賑投資計劃、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監督檢查等方面具體要求,並新增了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推廣以工代賑方式等內容。《管理辦法》的頒布實施,是對新時代新征程以工代賑政策內涵、制度規範、工作流程和管理要求的提升完善,為各地區各部門開展以工代賑工作提供了行動指南和根本遵循。
國家發改委地區振興司相關負責人在就《管理辦法》答記者問時強調,《管理辦法》中提到“能用人工的儘量不用機械,能組織當地群眾務工的儘量不用專業施工隊伍”,是專門針對使用國家以工代賑專項資金實施的以工代賑項目提出的管理要求,旨在不影響工程品質安全的前提下,發揮以工代賑項目帶動就業增收的作用,動員引導更多當地群眾參與項目建設,盡可能多地為他們發放勞務報酬。
據介紹,以工代賑政策自1984年啟動實施以來,國家已累計安排專項資金(含實物折資)1850余億元,在帶動群眾就業增收、激發內生動力、改善欠發達地區生産生活條件等方面發揮了獨特而重要的作用。2022年,各地通過實施以工代賑項目和在政府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中推廣以工代賑方式,已帶動超過500萬名群眾實現就地務工,每人平均增收超過8000元,對農民就業增收産生了明顯效果,充分發揮了“賑”的實效。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