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2月23日訊(記者 朱玲)日前,《關於構建數據基礎制度更好發揮數據要素作用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釋出,成為我國首份專門針對數據要素的基礎性文件。《意見》提出了20條舉措,因此也被業內成為“數據二十條”。
其中,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的分類分級確權授權制度,以及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産品經營權“三權分置”的産權運作機制等,受到業界的普遍關注。確定了權屬,也意味著可以轉讓權屬,激活數據交易市場。
政策刺激下商機涌動。那麼,“數據二十條”又將給支付機構帶來怎樣的影響?業內認為,這將會加速數據的商業化進程,帶動支付機構企業數字化服務的增加,讓支付機構更容易獲取第二增長曲線。
一條主線、四項制度、四項措施
在中國政法大學網際網路金融法律研究院院長李愛君教授看來,“數據二十條”可概括為“一條主線、四項制度、四項措施”。把握一條主線,堅持促進數據合規高效流通使用、賦能實體經濟這一主線,以充分實現數據要素價值、促進全體人民共用數字經濟發展紅利為目標。
記者注意到,數據“二十條”中提及構建的4個制度,即數據産權制度,數據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數據要素收益分配製度,和數據要素治理制度。其中頗受業內關注的是,《意見》要求探索數據産權結構性分置制度,建立數據資源持有權、數據加工使用權、數據産品經營權“三權分置”的數據産權制度框架。建立公共數據、企業數據、個人數據的分類分級確權授權制度。
另外,《意見》還提出,對於公共數據,不承載個人資訊和不影響公共安全的公共數據,推動按用途加大供給使用範圍。推動用於公共治理、公益事業的公共數據有條件無償使用,探索用於産業發展、行業發展的公共數據有條件有償使用。
李愛君認為,“數據二十條”明確了數據基礎制度的建構思路,在遵循發展規律的前提下,創新制度安排,有利於強化數據要素的優質供給,促進數據資源的合規流通。尤其對持有數據、使用加工和數據産品經營的企業在數據層面有了基本權益的明確。另外,對我國促進大數據發展和數字經濟發展的産業鏈形成有著深遠意義。
中信證券在日前發佈的研報中提到,“數據二十條”的提出與落地,對於深化有關數據要素的認識、凝聚數據流轉利用的規則共識、全方位培育多層次數據生態等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義,預計未來國內將加速推進數據要素市場化建設,加快構建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肖颯也表示,在年末作為壓軸出臺的“數據二十條”無疑是數據領域的“重磅炸彈”,為我國後續的數據領域制度建設拉開了帷幕,也標誌著我國數字産業化、産業數字化的進程更進一步。可以預見,一個公平安全、合規高效的數據要素治理體系即將到來,數字經濟也註定在我國茁壯成長。
對支付行業有哪些影響?
政策刺激下商機涌動。那麼,“數據二十條”又將給支付機構帶來怎樣的機會?
易觀分析金融行業高級諮詢顧問蘇筱芮表示,支付作為金融領域的重要基礎設施,一端連接了數以億計的消費者,一端連接了規模龐大的商戶及各類場景,每天的支付行為中能夠産生大量的交易數據,對於分析商戶經營、消費者行為等來説極具價值。
在蘇筱芮看來,“三權分置”的産權運作機制建立的意義和影響主要有三點,一是能夠從源頭來確立支付數據的歸屬權,促使支付機構規範採集和管理各類支付數據,使得後續的數據使用等環節更加便利;二是能夠明晰數據的流轉規範,使得數據的傳輸、共用、使用等環節路徑更加清晰;三是可以通過經營權的明確,發揮數據存在的市場價值,通過數據要素賦能具體業務,從而更好地支援實體經濟發展。
博通諮詢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認為,支付是商業的入口和閉環,也是十億級用戶和百萬級商戶的流量平臺,支付機構一直擁有海量數據,而且數據的價值特別高,直接和用戶消費相關,和商戶的每月流水相關,在此之上能夠載入的用戶畫像、小額信貸等增值服務很多。而《意見》的發佈,能讓數據的價值更加直觀,度量標準也更加明晰。這就會大大加速數據的流動,激活數據市場,讓數據的價值在不斷的增加。
一位支行業內人士則表示,支付並不缺乏數據輸出的商業模式。早年部分支付機構通過對網貸機構輸出支付數據,極大提升了風控能力,儘管這些並不是支付數據應有的、合規的、成熟的商業模式。而“數據二十條”,會引導支付行業將支付數據的應用步入正途,並從中挖掘支付以外的新輸出價值。
王蓬博表示,對於用有豐富數據的支付機構而言,有兩個方面的利好,一是從合規性上來看,數據終於有了全面的合理的評估規範,二是從收益上,會加速數據的商業化進程,帶動支付機構企業數字化服務的增加,讓支付機構更容易獲取第二增長曲線。
“這對整個支付行業完成數字化轉型,不再僅僅依靠支付服務費盈利就會有了更多的可能,也會讓支付機構發揮自身更大的價值,減少很多擦邊球和違法的業務。”王蓬博表示。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