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6月9日訊(記者葉淺 邢楠)近日,深圳市綠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綠聯科技”)更新招股書,公司擬在創業板上市。
此次IPO,綠聯科技計劃募集資金15.04億元,募集資金將用於産品研發及産業化建設項目、智慧倉儲物流建設項目、總部運營中心及品牌建設項目和補充流動資金。
自2020年,蘋果等手機品牌不再附贈充電頭,綠聯科技的快充産品涌入消費者視野,公司充電類産品銷量大幅增長。然而,日前有消費者投訴綠聯科技的快充頭髮生起火並燒至熔化的情況,一時間,作為消費者生活必需品的消費電子産品,其安全性引發市場關注。
充電産品起火熔化遭消費者投訴
綠聯科技成立於2012年,公司主營業務為3C消費電子産品的研發、設計、生産及銷售,産品主要涵蓋傳輸類、音視頻類、充電類、移動周邊類、存儲類五大系列。
財務數據方面,2019-2021年的報告期內,綠聯科技分別實現營業收入20.45億元、27.38億元和34.46億元,分別實現凈利潤2.27億元、3.06億元和3.05億元。
從電商平臺的銷量來看,綠聯科技的“蘋果PD20W快充頭/快充套裝”為各電商平臺綠聯官方旗艦店中月銷量較高的産品。招股書顯示,綠聯科技充電類産品的銷售規模大幅增加,主要是由於充電産品填補旗艦手機不附贈充電頭的空缺,以及消費者對快速充電産品需求增加。
2020年起,蘋果等手機品牌因環保因素選擇不再附贈充電頭,消費者對於該品類的需求增加,由此帶動綠聯科技充電類産品的增長。伴隨著銷量的大幅增長,綠聯科技的快充頭因起火並燒至熔化遭消費者投訴,為此引發市場關注。
4月19日,消費者在黑貓投訴發佈的投訴顯示,消費者于2月在某電商平臺綠聯官方旗艦店購買的“綠聯蘋果13充電器PD20W快充頭”發生起火斷電的情況。消費者表示,“快充頭在插進插座的一瞬間發生起火,之後全屋斷電,快充頭已經燒至熔化”。消費者請電工人員檢測後發現電路與插座沒有問題,消費者判斷起火斷電是由快充頭導致。同時,消費者曾諮詢第三方檢測機構,第三方檢測機構表示快充頭已經熔化,無法檢測。
圖片來源:黑貓投訴
對於上述投訴中的産品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中國網財經記者致函綠聯科技,綠聯科技表示,“公司經過核實並確認,消費者投訴的此款産品不存在安全隱患,産品的阻燃性符合國家標準要求。該款産品通過國家CCC認證,符合國家安全標準GB4943.1-2011的相關要求,産品的阻燃性符合國家標準GB4943.1的附錄A.2章的阻燃要求”。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范世乾向中國網財經記者表示,“産品存在缺陷時,經營者應該承擔産品責任。而産品缺陷包括設計缺陷、製造缺陷和外觀設計缺陷等。上述投訴中可能涉及設計缺陷和製造缺陷。如果是設計缺陷,根據《産品品質法》第41條,將産品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準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生産者不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後續經過實踐和科技發展,能夠證明産品存在設計缺陷,而綠聯科技能夠證明依據當前的科學技術水準不能發現存在缺陷,也就是公司所説的産品不存在安全隱患、阻燃性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此時就可以針對設計缺陷免責”。
如果是産品存在製造缺陷,范世乾表示,“即使上述産品設計不存在缺陷,也可能在製造過程中因為各種原因,出現製造上的缺陷。綠聯科技的回復只能説明從當前科技水準來看,産品無設計缺陷,至於事故充電器是否存在製造缺陷,則有賴於進一步檢驗出現事故的快充頭”。
上海雙創律師事務所創始合夥人劉皓在接受中國網財經記者採訪時表示,“上述投訴中雙方的證據均不足,但相對而言,銷售商有自證清白的義務,也就是銷售商應主動拿出相關的品質證書、安全檢測報告來證明自己産品品質,這是法律要求的責任。但即使拿出相關證書、報告,也不代表案涉産品沒有問題。故建議銷售商主動邀請消費者一起將案涉産品提交第三方檢測,搜尋事故原因,再據此進行責任分擔”。
截至目前,上述投訴事件中的快充頭起火原因尚未可知。4月20日,綠聯科技曾回復消費者的投訴表示,“為了解析更全面的原因,故建議將産品進行返廠檢測,查明原因”。
3C消費電子産品安全性引關注
招股書顯示,綠聯科技主營的3C消費電子産品屬於3C産品的一種,3C産品還包括電腦和通訊。消費電子産品是供日常消費者生活使用的電子産品,下游為消費電子終端銷售市場,終端客戶通常為個人消費者。
隨著全球消費電子行業市場競爭加劇、技術更新和産品迭代速度加快,消費電子企業需保持研發資源持續投入。報告期內,綠聯科技的研發費用分別為6488.53萬元、9512.70萬元和1.57億元,佔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17%、3.47%和4.54%。對比同行業可比公司,綠聯科技研發費用率低於行業均值,同期行業平均研發費用率分別為5.59%、5.27%和5.06%。
對此,綠聯科技表示,“公司的研發費用率低於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主要是公司報告期內收入增速較快,導致公司雖然在報告期內加大研發投入的力度,但研發費用率仍低於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隨著技術的進步和持續的研發投入,消費電子産品的應用場景越來越廣泛,各類消費電子産品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生活必需品。然而,曾有三星集團3C産品起火、爆炸的先例,同時消費電子行業作為對人們日常生活高度滲透的行業,産品的安全性備受消費者及市場關注。
此前,三星集團的3C産品Galaxy Note7手機為追求創新設計,公司未能在發佈前發現、證實産品電池存在的問題,導致多起爆炸、起火事故。公開資料顯示,三星Galaxy Note7手機發佈1個多月的時間,在全球範圍內發生三十多起因電池缺陷造成的爆炸和起火事故,Galaxy Note7手機起火曾導致美國班机編號為944客機發生火災,也曾致消費者二度燒傷。據人民日報報道,經國家質檢總局約談後,三星(中國)宣佈召回製造的部分Galaxy Note7。
根據三星(中國)官網發佈的調查結果,Galaxy Note7燃損的原因在於電池。三星電子曾表示,“從結論上來看,Galaxy Note7燃損的原因在於電池。公司為追求創新與卓越的設計,就Galaxy Note7電池設置規格和標準,而這種電池在設計與製造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公司未能在Note7發佈之前發現和證實”。
對於平衡3C消費電子産品的創新性與安全性,范世乾在接受記者採訪時指出,“3C産品、消費電子産品可能會産生安全與創新之間的矛盾,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有可能會使産品産生設計缺陷,但如果投入流通時的科學技術水準尚不能發現缺陷的存在的,就可以免責。《産品品質法》第41條恰恰是對創新與安全性之間的平衡,通過這條規則,企業可以在合理的範圍內大膽創新,同時也能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的利益”。
除此之外,企業發現自身産品的問題被專家認為存在滯後性。范世乾向記者表示,“企業發現自身産品存在設計缺陷往往存在滯後性,這是科技發展的必然規律。企業應該做到的是,一方面在産品設計過程中盡最大努力杜絕缺陷的存在;另一方面是,一旦發現産品設計缺陷,立刻履行法律規定的各項義務,例如召回或其他無害化處理程式,從而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對綠聯科技IPO進展,中國網財經記者將保持持續關注。
(責任編輯:暢帥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