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海南省政府了解到,為推進海南自貿港高品質發展,海南建立“土地超市”制度,提高土地資源要素保障水準,促進項目“簽約即拿地”“拿地即開工”。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建立“土地超市”制度的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明確,“土地超市”制度是指通過建立“土地超市”資訊平臺,實現歸集産權明晰的存量建設用地、發佈公開透明的土地資訊、配對有效精準的項目要素、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選擇、實施規範高效的服務監管為一體的土地全生命週期監管制度體系。
根據《實施意見》,“土地超市”將有助於拓展土地來源渠道,統籌將政府已完成收儲的土地,符合規劃和“凈地”要求的批而未供土地,依法有償收回、無償收回且具備新供應條件的土地(含閒置土地),符合入市條件的農村集體(城中村、城郊村)和農墾經營性建設用地等納入“土地超市”。適時搭建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臺,將符合法定轉讓條件的供而未用土地和其他土地也納入“土地超市”。
實施“土地超市”有助於海南建立公開透明土地推介平臺,大力推行“網上搜地、雲上選地”服務,利用“土地超市”作為“招商地圖”,精準服務招商。該省要求“土地超市”與海南自貿港招商引資、國土空間規劃一體化、土地統一交易等平臺互聯互通,為市場主體提供方便快捷的用地選擇。
海南將依靠“土地超市”,實施土地全生命週期監管,推動快捷化交地建設,實現産業項目“拿地即開工”。此外,還將實施土地批後常態化監管,實施建設用地“批、供、用、管、查”全生命週期資訊監管和業務協同。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