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5月19日訊(記者 段思琦)5月17日,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第二批民生領域“鐵拳”行動典型案例(市場監管領域第六十八批),其中,河北一生物公司在企業官方網站産品展示欄中對維生素B1和肌醇兩種産品進行宣傳時使用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用語。被監管部門責令整改,罰款12.5萬元。
圖源:河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案情顯示,河北華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企業官方網站産品展示欄目中對維生素B1和肌醇兩種産品進行宣傳時使用涉及疾病治療功能的用語。2022年2月7日,衡水市冀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消除影響,罰款12.5萬元。
天眼查顯示,河北華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5月30日,實繳資本4354.6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馮秀強,其持股比例為6%。衡水市貝強企業管理諮詢工作室持有公司股份63.6%,衡水市五真企業管理諮詢中心持有公司股份16.4%,自然人李淑真持有公司股份13.6%,徐愛立持有0.4%。
值得注意的是,河北華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有多起司法及經營風險,其中,行政處罰1則,環保處罰3則,動産抵押4則等共計28條風險提示。
(責任編輯:暢帥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