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工業和資訊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十部門聯合發佈《關於促進製造業有序轉移的指導意見》(簡稱《意見》),要求到2025年,産業轉移政策環境更加完善,中西部、東北地區承接産業轉移能力顯著提升,各地區比較優勢充分發揮,立足國內大迴圈吸引全球資源要素優勢顯著提升,製造業佈局進一步優化、區域協同顯著增強。
《意見》指出,推動製造業有序轉移,是優化生産力空間佈局、推動區域協調發展、拓展製造業發展新空間的重要途徑,是保持産業鏈供應鏈穩定、維護我國産業體系完整性、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迫切需要。
引導生産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協同轉移
《意見》表示,引導勞動密集型産業、技術密集型産業、高載能行業和生産性服務業分別向滿足其發展條件的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轉移。例如,引導勞動密集型産業重點向中西部勞動力豐富、區位交通便利地區轉移。促進技術密集型産業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中心城市、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創新要素豐富、産業基礎雄厚地區轉移。在滿足産業、能源、碳排放等政策的條件下,支援符合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和環保、能效、安全生産等標準要求的高載能行業向西部清潔能源優勢地區集聚。引導軟體開發、資訊服務、工業設計等生産性服務業與製造業協同轉移。《意見》強調,要嚴格實施産能置換辦法,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意見》指出,要有序疏解超大特大城市中心城區一般性製造業、區域性物流基地等功能和設施。發揮大中城市綜合成本相對較低的優勢,主動承接超大特大城市産業轉移和功能疏解,立足差異化定位,因地制宜建設先進製造業基地、商貿物流中心和區域專業服務中心。加快縣城補短板強弱項,推進産業配套等提級擴能,增強綜合承載能力。
明確産業轉移合作三種模式
轉移出去的産業如何承接?《意見》表示,要引導各地發揮比較優勢承接産業轉移。例如,西部地區有序承接東部地區産業轉移,建設國家重要的能源化工、資源精深加工、新材料、輕工産品等勞動密集型産業、綠色食品基地,以及區域性高技術産業和先進製造業基地。東北地區加快高端裝備、航空等傳統優勢産業改造升級,深化與東部地區對口合作,拓展承接産業轉移新空間。中部地區積極承接新興産業佈局和轉移,建設內陸地區開放高地,著力打造能源原材料基地、現代裝備製造及高技術産業基地。東部地區強化關鍵核心技術創新,提升創新策源能力和全球資源配置能力,加快培育世界先進製造業集群。
《意見》提出區域間産業轉移合作三種模式:一是推進産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對接合作模式,打造具有競爭力的産業鏈供應鏈生態體系;二是創新區域間産業轉移合作模式,支援東部地區通過託管、共建等形式支援中西部、東北地區發展;三是探索科技成果跨區域轉移合作模式,鼓勵東部地區科技創新成果在中西部、東北地區孵化轉化。
《意見》強調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要充分尊重企業的主體地位,鼓勵企業根據自身發展需求進行有序轉移。同時,堅持市場化原則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産品,研究支援地方在風險可控和堅持市場化前提下,設立産業轉移基金。
(責任編輯:王擎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