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月14日訊 昨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兩則黨紀政務處分。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林放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徐偉華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監委對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林放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林放違反政治紀律,與多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收受下屬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長期無償借用客戶車輛,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務便利為親屬及特定關係人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在貸款審批過程中失職失責,造成重大損失;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和職權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國家規定審批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
林放身為中央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黨性原則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破壞單位政治生態,自身不廉帶壞家風,把組織給予的信貸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與不法商人互養共生。林放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開發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林放開除黨籍處分,按照規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湖北省監委將林放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山西省監委對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徐偉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徐偉華違反政治紀律,轉移涉案財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消費卡,接受客戶宴請,安排客戶支付個人費用;違反組織紀律,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在幹部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客戶禮金;違反工作紀律,在貸款審批過程中失職失責,造成重大損失和不良影響;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違反國家規定審批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涉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
徐偉華身為中央金融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不法商人沆瀣一氣,利用稀缺金融資源大肆謀取私利,棄守金融風險底線,造成國有資産重大損失。徐偉華的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和違法發放貸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情節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國家開發銀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徐偉華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徐偉華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山西省監委將徐偉華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林放簡歷
林放,男,漢族,1957年1月生,湖北宜昌人,在職研究生學歷,1974年3月參加工作,1987年3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74年3月至1976年12月,湖北省當陽市育溪公社插隊
1976年12月至1998年6月,中國建設銀行宜昌市支行會計、副科長、副行長、行長,三峽分行籌備組組長,黨組書記、行長
1998年6月至2000年4月,華能財務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2000年4月至2004年12月,國家開發銀行副局級幹部,武漢市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湖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04年12月至2014年12月,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4年12月至2018年4月,國家開發銀行行務委員、專家委員會資深專家、正局級幹部
2018年4月,退休
徐偉華簡歷
徐偉華,男,漢族,1963年9月生,江蘇金壇人,大學學歷,1984年7月參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84年7月至1997年10月,上海吳涇化工廠助工,中國專利局助工,北京有色冶金設計研究總院工程師、上海分院副院長、高級工程師
1997年10月至2007年7月,國家開發銀行華東信貸局綜合處、信貸四處行員,評審管理局審查一處行員、副處長,貸款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2007年7月至2012年3月,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
2012年3月至2014年12月,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4年12月至2017年1月,國家開發銀行評審管理局局長
2017年1月至2021年4月,國家開發銀行企業局資深客戶經理、資深專家
2021年4月,因大額不良貸款問責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國家開發銀行戰略客戶部規劃發展處一級經理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