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1月19日訊 據國家藥監局網站消息,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對半導體鐳射治療機、超聲潔牙設備、手術衣等5個品種的産品進行了品質監督抽檢,共27批(臺)産品不符合標準規定,産品涉及20家企業。中國網財經記者發現,其中A股上市公司振德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産的醫用脫脂棉被抽檢為不合格,涉及下沉時間、吸水量不符合標準規定。
天眼查資料顯示,振德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振德醫療 證券代碼:603301)為A股上市公司。魯建國擔任公司董事長、法人代表、總經理,季寶海擔任公司董事會秘書。浙江振德控股有限公司持有振德醫療股份比例為51.47%,為公司控股股東,魯建國、沈振芳持有振德醫療股份比例分別為42.08、4.39%,為公司實際控制人。主營業務為醫用敷料的生産、研發與銷售。
被抽檢項目不符合標準規定的醫療器械産品:
(一)半導體鐳射治療機1台産品:美國賽諾秀公司生産,涉及緊急鐳射終止器不符合標準規定。
(二)超聲潔牙設備1台産品:E.M.S. ELECTRO MEDICAL SYSTEMS S.A.生産,涉及設備或設備部件的外部標記、輸入功率不符合標準規定。
(三)手術衣6批次産品:吉林弗朗醫療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淑蘭金環醫療科技有限公司、南昌市德美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長東醫療器械集團有限公司、新鄉市榮軍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河南省宇安醫療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生産,涉及脹破強力-幹態(産品關鍵區域)、脹破強力-濕態(産品關鍵區域)、斷裂強力-幹態(産品關鍵區域)、斷裂強力-濕態(産品關鍵區域)、抗滲水性(産品非關鍵區域)不符合標準規定。
(四)血液透析器1批次産品:山西華鼎新泉醫療器械製造有限公司生産,涉及清除率不符合標準規定。
(五)醫用脫脂棉18批次産品:慈溪市華寶醫療用品工貿發展有限公司、振德醫療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戈爾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河南新飄安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亞都實業有限公司、新鄉市宏達衛材有限公司、新鄉市華康衛材有限公司、新鄉市華西衛材有限公司、億信醫療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市永宏衛生材料有限公司、揚州市宇成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生産,涉及酸鹼度、下沉時間、吸水量、表面活性物質不符合標準規定。
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表示,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符合標準規定産品,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要求企業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按照《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生産監督管理辦法》和《醫療器械召回管理辦法》等法規規章要求,及時作出行政處理決定並向社會公佈。企業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要督促相關企業對抽檢不符合標準規定的産品進行風險評估,根據醫療器械缺陷的嚴重程度確定召回級別,主動召回産品並公開召回資訊;督促企業儘快查明産品不合格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並按期整改到位。
(責任編輯: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