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26日訊 近日,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會長、央行原副行長李東榮在第二屆外灘金融峰會上談到:“所有的金融業務都該納入監管,不管你叫‘移動金融’、‘網際網路金融’、‘金融科技’、還是‘數字金融’、‘智慧金融’,它們的本質還是金融,所以這條原則必須貫穿始終”。
李東榮談到:“數字金融一方面讓金融服務更加高效率,更加有效,滿足了實體經濟的需要;另一方面則帶有明顯的網路特徵、數字特徵和技術特徵,這些新特徵帶來新風險,從而給國家金融治理的專業性、科學性和有效性帶來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因此,如何構建一個創新能看得清、業務能穿得透、風險能管得住的數字金融體系顯得更加重要和緊迫。”
此外,李東榮認為,一個高品質的數字金融治理體系,應該是具有以下四個基本特徵,或者是建設現代數字金融治理體系應該朝四個方向努力。一是樹立正確的治理理念;二是建立科學的治理機制;三是實現有效的治理規則供給;四是配置適用可行的治理手段。
(責任編輯:鹿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