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10月21日訊(記者 牛荷)日前,安徽藥監局發佈的“藥品流通監督檢查資訊公示(2019年9月)”顯示,在對39家企業進行的監督檢查中,11家企業被要求立即整改;8家企業被要求限期整改。
在被要求整改的19家企業中,涉及國藥控股蕪湖有限公司(精神類藥品、危化品檢查)等。另外,還有11家企業符合要求;9家企業移交相關部門進一步調查處理。
記者查詢發現,國藥控股蕪湖有限公司曾多次因生産、流通環節不符合要求被責令整改。天眼查顯示,國藥控股蕪湖有限公司是國藥控股孫公司,國藥控股安徽有限公司是其持股70%的大股東。
2016年6月,蕪湖市食藥監局發佈的《蕪湖市藥品生産環節督查檢查資訊通告》顯示,國藥控股蕪湖有限公司因“存在缺陷問題”,被責令“立即整改”。
2017年3月,因存在個別人員培訓記錄不完整、藥品銷售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8月份陰涼庫溫溫度有超標現象3種缺陷問題被責令整改。
2017年4月,國藥控股蕪湖有限公司因存在企業冷藏藥品裝箱人員對本崗位操作規程不規範等4種缺陷被蕪湖市食藥監局責令整改。
2017年5月,在生産環節督查檢查環節中,國藥控股蕪湖有限公司被蕪湖市食藥監局要求加強安全生産,增強人員培訓。
為何在生産、流通環節屢被查出問題?記者致電國藥控股蕪湖有限公司,電話一直無法接通。隨後,記者將採訪函發送至國藥控股蕪湖有限公司公郵,截至發稿,尚未收到任何回復。
(責任編輯:張潤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