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9月25日訊 無錫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近期發佈的資訊顯示,江蘇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存在施工現場未採取有效防塵降塵措施造成揚塵污染的行為,其行為違反了《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的規定,依據《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給予其行政處罰。
據天眼查,江蘇省建築工程集團有限公司目前有三大股東,綠地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最大,為50%;江蘇華遠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和南京城開股權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分別持股35%和15%。綠地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的股東分別為綠地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和綠地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94.74%和5.26%。
(責任編輯:李偉)